招商创新增长混合:关于招商创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5-18
关于招商创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山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
自 2020 年 5 月 18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山证券、银河证券、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及江南
农商银行为招商创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招商创新增长混合 A:
009360、招商创新增长混合 C:009361)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及业务类型
上述各销售机构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
类型及办理程序等请遵循上述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销售机构 客服电话 网址
中山证券 95329 www.zszq.com
银河证券 95551 或 4008-888-888 www.chinastock.com.cn
渤海银行 95541 www.cbhb.com.cn
恒丰银行 95395 www.hfbank.com
江南农商银行 (0519)96005 www.jnbank.com.cn
三、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
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
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