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行业精选混合:财通资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0-02-24
财通资管行业精选混合
财通资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财通资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证监许可 [2019]1586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 008277。 4、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将自 2020 年 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 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 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8、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到各销售机构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 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本基金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如果销 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 购金额不设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4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 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4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 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1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 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 T 日规 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 T+2 日到原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可以到原销售机构打印交易 确认书。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财通资管行业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 将同时登载在指定网站(包括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上。 15、其他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336)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 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 赎回款项的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国债期货、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 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4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 或超过 40%的除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和代码 财通资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财通资管行业精选混合、基金代码:008277,请投资人留意)。 2、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人民币。 6、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2)其他销售机构: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 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洪泰财富(青岛) 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8、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0 年 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基金募集期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 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 资机构验资。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 《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 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 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企业年金养老 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 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适用下表特定认购费率,其他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 认购费率: ■ 基金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 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总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认购本基金 100,000 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2%。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50.50 元。则认 购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 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 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 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50.50/1.00=98,864.73 份 即:基金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50.50 元,可得到 98,864.73 份本基金 基金份额。 4、认购的限额 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 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4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 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4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 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对认购申 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 T 日 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 T+2 日到原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可以到原销售机构打印交 易确认书。 6、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上午 9:30 至下午 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认购)。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亲赴直销柜台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及其他要求提交的业务表单; 3)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 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3)个人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3)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的调查问卷;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解放路支行 账号:1202020729920316866 大额支付号:102331002077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客户务必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户登记的客户全称,汇款的账户必须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一致; 2、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 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在本基金募集期间 7×24 小 时受理客户认购申请。 3、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柜台或其他销售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 (www.ctzg.com)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其他各销售机构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开户及认购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上午 9:30 至下午 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认购)。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由指定经办人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 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4)法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申请表(机构)》及其他要求提交的业务表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7) 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 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机构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解放路支行 账号:1202020729920316866 大额支付号:102331002077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客户务必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户登记的客户全称,汇款的账户必须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一致; 2、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柜台或其他销售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 www.ctzg.com 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其他各销售机构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 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的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 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 资机构验资。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 《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 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 的记录为准。 2、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 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143 室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15 日 电话:(021)20568361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143 室 杭州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宜路 22 号四宜大院 B 幢 上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8 楼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15 日 杭州直销柜台联系人:毛亚婕、何倩男 电话:(0571)89720021、(0571)89720022 传真:(0571)85104360 上海直销柜台联系人:朱智亮、何倩男 电话:(021)20568211、(021)20568225 传真:(021)68753502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 网站。 2、其他销售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18205712248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段颖 电话:021-54509977-841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电话:021-36696312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6 楼 602、603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 6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董亚芳 电话:4000360000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 www.hgccpb.com (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4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费超超 电话:18957144822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王锋 电话:18551604505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张喆 电话:010-56075718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1569240712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15221808925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13823219593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1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背景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嘉盛 SOHO 中心 30 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13910678503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17717603276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185-1610-9631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程晨 电话:15921301165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 799 号 3 号楼 5 楼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曾芸 电话:15817226189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许艳 电话:010-59287105 客服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1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毛健 电话:18618204816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9)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王宁 电话:18756535850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2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中关村金融大厦 10 层 1008 号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申泽灏 电话:17610391368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21)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 021-33768132-801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2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大厦 3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电话:010-85934903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2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翟良柱 电话:15618836518 客服电话:400-101-9301 (24)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 办公用房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汪莹 电话:13718810723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25)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 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联系人:马林 电话:18810292781 客服电话:400-088-8080 网址: www.qiandaojr.com (2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延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20700800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8)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林志枫 电话:15626219801 客服电话:(021)5020 6003 网址:www.msftec.com (29)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 3 期 20B 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56 号公元国际大厦 320 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联系人:苏曦 电话:0514-82099618-805 客服电话:400-021-6088 网址:www.gxjlcn.com (3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31)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9 号楼 701 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9 号楼 701 室 法定代表人:杨雅琴 联系人:李慧慧 电话:13521117215 客服电话:400-8189-598 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3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黄浦区龙华东路 868 号绿地海外滩办公 A16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孙平 电话:13564999938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33)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 号 1 幢 1 区 1403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广场二座 16 楼 法定代表人:陈志英 联系人:张宇明 电话:17788398113 客服电话:021-53398816 网址:www.luxxfund.com (3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秀 电话:0411-3902 7810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四)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14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宜路 22 号四宜大院 B 幢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电话:(0571)89720155 联系人:刘博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叶尔甸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叶尔甸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