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寿安保尊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的公告
2025-08-08
国寿安保尊耀纯债债券A
关于国寿安保尊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的公告 为更好地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国寿安保尊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决定自2025年8月8日起降低国寿安保尊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同时对《基金合同》和《国寿安保尊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降低管理费率 本基金管理费率由0.50%降低至0.30%。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章节 原文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第七部分 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及权利义务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3幢所3:0上6号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住幢所:306上号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法定代表人:于泳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2号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住2号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 国人民银行复【1996】14号 国人民银行复【1996】14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 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8,365,585,227 注册资本:人民币43,782,418,502 元 元 第十五部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基金费用与税 和支付方式 和支付方式 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H的=计E算×0方.5法0%如÷下当:年天数的H=计E算×0方.3法0%如÷下当:年天数 EH为为前每一日日应的计基提金的资基产金净管值理费HE为为前每一日日应的计基提金的资基产金净管值理费 …… …… 2、《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章节 原文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一、基金托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协议当事人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806册号地3址幢:3上06海号市虹口区丰镇路8注06册号地3址幢:3上06海号市虹口区丰镇路 2办8公号地院址盈:泰北商京务市中西心城2区号金楼融11大、街122办8公号地院址盈:泰北商京务市中西心城2号区楼金融10大、1街1、 层 12层 邮政编码:100033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法定代表人:于泳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 大街2号 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 大街2号 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1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 字[2004]101号 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 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43,782,418,502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1996年02月07日至长 存续期间:1996年02月07日至长 期 期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 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 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 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 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 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 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 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活动。)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一、基金费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 用 提方法 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H的=计E算×方0.法50如%÷下当:年天数H的=计E算×方0.法30如%÷下当:年天数 EH为为前每一日日应的计基提金的资基产金净管值理费HE为为前每一日日应的计基提金的资基产金净管值理费 …… ……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5年8月8日起生效。 对于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本公司将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