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2021年第1季度报告
2021-04-22
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C
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4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0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9 月 2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8,635,597.57 份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 投资目标 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 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 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 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 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 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 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 投资策略 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 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 《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 品种进行处置。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宏观研究、行业研究、公司研究三个维度为决 策出发点,结合估值研究、投资者行为研究,自上而下 确定组合整体杠杆率以及货币类、利率类、信用类的债 券配置比例。同时,本基金注重微观层面的投资研究及 策略,尤其是在信用债券领域,具体投资标的选取和估 值评估侧重深入的自下而上研究。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用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资 产配置策略、行业配置策略、公司配置策略。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 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 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 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 日公布的 2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 A 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023 00602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5,587,346.09 份 163,048,251.48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 - 2021 年 3 月 31 日 ) 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 A 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588,465.64 2,571,654.62 2.本期利润 1,588,465.64 2,571,654.6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66 0.015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1,603,271.88 172,528,320.2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29 1.058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 A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59% 0.08% 0.85% 0.01% 0.74% 0.07% 过去六个月 0.98% 0.30% 1.73% 0.01% -0.75% 0.29% 过去一年 4.09% 0.21% 3.53% 0.01% 0.56% 0.20% 自基金合同 6.29% 0.17% 5.44% 0.01% 0.85% 0.16% 生效起至今 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 C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51% 0.08% 0.85% 0.01% 0.66% 0.07% 过去六个月 0.83% 0.30% 1.73% 0.01% -0.90% 0.29% 过去一年 3.79% 0.21% 3.53% 0.01% 0.26% 0.20% 自基金合同 5.81% 0.17% 5.44% 0.01% 0.37% 0.16%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名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本基金、宝盈祥瑞 李宇昂先生,清华大学工学硕 混合型证券投资 士。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基金、宝盈安泰短 月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 债债券型证券投 固定收益部任研究员,从事宏 宇 资基金、宝盈祥颐 2019 年 10 - 5 年 观和信用债研究,2017 年 8 昂 定期开放混合型 月 31 日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 证券投资基金、宝 司,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投 盈鸿盛债券型证 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中国 券投资基金基金 国籍,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 经理 资格。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以期限匹配的中高等级信用债为主,并充分利用杠杆运作增厚收益。评级上,组合投资中高等级信用债,严格控制低等级信用债的投资。 报告期内,受信用违约事件影响,组合部分债券到期后重新配置,组合杠杆有所降低。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2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 1.59%;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81 元,本报告期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8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30,141,192.09 94.32 其中:债券 330,141,192.09 94.3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652,232.13 2.76 8 其他资产 10,243,953.51 2.93 9 合计 350,037,377.73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1,113,080.83 4.0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48,899,310.24 54.3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79,990,690.52 29.18 6 中期票据 90,138,110.50 32.8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30,141,192.09 120.43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6417 16 万达 02 257,000 25,721,618.61 9.38 2 155406 19 恒大 01 252,480 25,241,856.82 9.21 3 101800566 18 中普天 MTN001 200,000 20,068,984.26 7.32 4 112690 18 广发 01 200,000 20,020,594.59 7.30 5 101800102 18 淮安开发 MTN002 200,000 20,007,602.76 7.30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除 18 广发 01 的发行主体外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20 年 4 月 29 号,广东证监局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 58 号》,指出公司在担任资产管理计划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对相关项目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不够审慎,内部业务授权管控不足等问题。以上问题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考虑到广发证券对上述问题及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广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提醒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切实加强 员工执业行为管理,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并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2020 年 7 月 10 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限制业务活动、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2020〕1 号),指出公司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2014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2015 年公司债券项目、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8 年公司债券项目、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尽职调查环节基本程序缺失,缺乏应有的执业审慎,内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与受托管理义务。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58 号,根据证监会令第 63 号修改,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债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暂停保荐机构资格 6 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 12 个月、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的监管措施。 2020 年 12 月 22 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壹方中心证券营业 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指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壹方中心证券营业部未按规定对员工行为进行监测,存在个别员工手机号未备案也未纳入监测范围的情形。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我们认为相关处罚措施对广发证券的正常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可控;对广发证券的债券偿还影响很小。本基金投资 18 广发 01 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无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971.3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239,982.1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0,243,953.51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 A 宝盈聚丰两年定开债 券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5,587,346.09 163,048,251.4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5,587,346.09 163,048,251.48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确认利息收入并评估减值准备。本报告中投资组合报告公允价值部分均以摊余成本列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按规定对本基金持有的 19 永煤 CP003 进行了处置。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9.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分别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