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关于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调整的公告
2018-06-08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A
关于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期调整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银华心 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基金基金合同》、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和《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协商,决定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募集起始日仍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募集截止日期由原定 的 2018 年 6 月 15 日调整为 2018 年 6 月 22 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通过本公司已公告的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欢迎广大投资 者到本基金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 2018 年 5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的《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本基金的募集目标规模为 10 亿元人民币。在认购期内任何一个工作日,如 果本基金累计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达到或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则将首次达到或超 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工作日确定为 L 日。如果 L 日为认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则 L 日正常结 束募集;如果 L+1 日为认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则 L+1 日正常结束募集;如果 L 日和 L+1 日不为认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则基金管理人将于 L+1 工作日结束募集并于 L+1 工作日在指 定媒介上发布结束募集的公告,即自 L+2 工作日起本基金将不再接受认购申请,但对 L+1 工作日及其之前投资人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相关规定予以确认。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规模不受上述募集目标规模的限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