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积极成长混合:2020年第3季度报告
2020-10-27
银华积极成长混合A
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0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 年 10 月 27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积极成长混合 交易代码 0054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3 月 2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2,554,927.70 份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优选具 投资目标 备成长性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追求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本基金主要根据 GDP 增长率、工业增加值变化率、固 定资产投资趋势、A 股市场平均市盈率及其变化趋势、 真实汇率、外贸顺差、消费者价格指数 CPI 增长率、 M2、信贷增长率及增长结构等指标的变化,对宏观经 济及证券市场的总体变动趋势进行定量分析,作出资 产配置决策。本基金还将关注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 策、产业政策及汇率政策等,进行定性分析,作为定 量分析的支持和补充。本基金定义的具有积极成长性 投资策略 的上市公司指在财务指标上、在公司的经营模式、产 品研发能力和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具备核心价值和成 长能力的公司。本基金力争通过深入、科学的基本面 分析,挖掘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积极成长主题的 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比例为 基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500 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 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7 月 1 日 - 2020 年 9 月 30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7,332,567.98 2.本期利润 66,055,971.7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70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29,730,708.6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874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17.35% 1.74% 4.15% 1.26% 13.20% 0.48% 过去六个月 57.01% 1.47% 16.63% 1.08% 40.38% 0.39% 过去一年 70.53% 1.53% 20.07% 1.18% 50.46% 0.35% 自基金合同 87.48% 1.37% 7.71% 1.17% 79.77% 0.20%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积极成长主题的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限 孙蓓琳 本 基 金 2018 年 3 月 29 - 15.5 年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银华基金管 女士 的 基 金 日 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经理 公司,2017 年 6 月再次加入银华 基金,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 理。自 2017 年 11 月 8 日起担任 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1 月 24 日起兼任银华万物互联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3 月 29 日 起兼任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8 月 30 日起兼任银华大数据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年7月5日起兼任银华积极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 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积极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 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 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 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上证综指上涨 7.82%,深证成指上涨 7.63%,创业板指数上涨 5.60%。回顾三季度, 复工复产带来的工业需求回升以及社会活动重启带来的消费复苏是市场主要关注的方向,与之相关的较高的光伏、化工、汽车机械、建材等板块表现较好,而前期涨幅较大估值较高的医药、半导体等板块表现较差。 展望四季度,制造业投资和消费所代表的内生增长动力将延续,以基建投资为代表的补位力量将成为国内经济恢复的主导边际变量,短期对企业盈利产生一定正面支撑。流动性环境目前总体趋于稳健,或逐渐回归正常化。虽然没有货币政策大幅收紧的预期,但纯粹流动性驱动的估值提升阶段或已过去。在盈利往上流动性走平的阶段,我们将更加关注行业景气度上行以及上市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所带来的结构性机会。从风险角度,我们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是否存在二次爆发的可能,以及美国大选后对华政策的不确定性。 随着流动性回归常态化,未来预计市场将逐步分化。我们将继续聚焦企业基本面,寻找具备核心竞争力与护城河的核心资产,在医药、消费、科技、新能源等长期的优秀赛道中寻找阿尔法,同时对周期板块的优质资产以及军工领域的贝塔机会保持关注。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874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35%,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1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56,715,307.29 82.89 其中:股票 456,715,307.29 82.8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6,198,251.27 10.20 8 其他资产 38,094,817.82 6.91 9 合计 551,008,376.38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76,431,982.72 71.0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 - 业 E 建筑业 13,029.12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157,273.15 0.0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653.36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415,121.94 2.91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097,661.88 7.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882,418.40 2.0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348.36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683,818.36 3.15 S 综合 - - 合计 456,715,307.29 86.22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888 中国中免 166,402 37,097,661.88 7.00 2 601012 隆基股份 386,945 29,024,744.45 5.48 3 600519 贵州茅台 16,474 27,486,869.00 5.19 4 000858 五粮液 123,339 27,257,919.00 5.15 5 600732 爱旭股份 1,792,920 25,351,888.80 4.79 6 600276 恒瑞医药 237,582 21,339,615.24 4.03 7 000333 美的集团 291,554 21,166,820.40 4.00 8 300685 艾德生物 242,643 18,564,615.93 3.50 9 300144 宋城演艺 913,527 16,662,732.48 3.15 10 000538 云南白药 156,699 15,977,030.04 3.02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5,929.9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609.61 5 应收申购款 37,992,278.2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094,817.82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36,320,781.4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80,865,866.2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4,631,719.9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2,554,927.70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 号 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别 间 机 1 2020/07/01-2020/07/21 48,000,000.00 0.00 1,000,000.00 47,000,000.00 16.63% 构 2 2020/07/01-2020/09/29 60,349,168.03 0.00 4,450,650.00 55,898,518.03 19.78%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时,将面临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 1)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2)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 5000 万元,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转型为另外的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丧失继续投资本基金的机会; 3)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4)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基金为支付赎回款项而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可能造成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动。同时,巨额赎回、份额净值小数保留位数是采用四舍五入、管理费及托管费等费用是按前一日资产计提,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 5)当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 50%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再接受该持有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导致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 50%的情况下,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所提出的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被拒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某笔申购或转换转 入申请导致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 50%,该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可能被确认失败。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件 9.1.2《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 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 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