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持续成长: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11-10
交银持续成长主题混合
交银施罗德持续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交银施罗德持续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156号文予以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中登”)。  4、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即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站及手机APP,下同)和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以下或称“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 金。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销售机构即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九、 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三)销售机构”章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除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5、基金募集期:本基金自2017年11月22日起至2018年1月3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 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 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以下合称“投资人”或“投资者”)。  7、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间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首先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 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 认购。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 他障碍。  (1)已持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以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开户 手续,将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没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申请注册开放式基 金账户。  (3)已经持有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 凭中登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9、认购限额:直销机构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 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 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 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0元,以该 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 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10、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和/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 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 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人提供 电子或纸质对账单,需要订阅或取消的客户可与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 61055000)联系。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 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报》、2017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报》和2017年 11月14日《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持续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4、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或 (021)61055000咨询基金认购事宜。  15、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工作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 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 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 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 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 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 险也越大。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 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股指期货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 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不适当的估值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 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 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 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 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 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 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 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 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持续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6、基金代码及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005001  基金简称:交银持续成长主题混合  7、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 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认购业务。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三)销售机构”中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章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7年11月22日起至2018年1月3日止,期间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 况可适当延长发行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行。  本基金在募集期间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 验资机构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募集期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0、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截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认购价格:本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1.00元/份。  (2)认购费率: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认购费率 200万元以下1.2%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0.8%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每笔交易1000元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养 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 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 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的特定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特定认购费率 200万元以下0.48%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2%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每笔交易1000元  基金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总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本基金100,000元,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假定募集期产生 的利息为10.00元,认购费率为1.2%,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元  认购净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10.00/1.00=98,824.23份  若该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本基金100,000元,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投资 100,000元本金可得到98,824.23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投资本基金100,000元,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假 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认购费率为0.48%,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元  认购净金额=100,000/(1+0.48%)=99,522.29元  认购费用=100,000-99,522.29=477.71元  认购份额=99,522.29/1.00+10.00/1.00=99,532.29份  若该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投资100,000元,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可得 到99,532.29份基金份额。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  2、直销机构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含10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 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其他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 额高于10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基金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5、本基金销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及其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如果个人投资者首次认购金额在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 购。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申请需本人亲自到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3)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复印件(如有);  4)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正反面;  5)同名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需要正反面签字,反面签名栏需有签字);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两份;  7)填妥的《传真委托协议书》两份(如需开通);  8)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电话交易协议书》两份(如需开通);  9)如非本人亲自办理,则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签名)和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10)以上表格复印有效,但需客户本人亲笔签名。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个人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 户,并确保交易日下午16:00之前到账: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交银大厦支行  账号:310066577018150012847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40042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7558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号:03492300040004421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交银施罗德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内注明“用于认购 交银持续成长主题混合”;  ③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交银施罗 德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61055054。  2、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认购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认购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认购费率一折优惠。若享有折 扣前的原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网上直销认购优惠支付 渠道和费率请参见本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二)各销售银行  各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三)各销售券商  各销售券商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券商相关规定为准。  (四)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中心  如果机构投资者认购金额在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一般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赴直销网点或寄送、传真并提供下列资料:  1)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3)加盖公章的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复印件(如有);  4)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请提供民政部门或 主管部门颁发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均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5)加盖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6)加盖公章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加盖公章的交银施罗德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8)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9)印鉴卡一式两份(一份机构留存,一份本直销中心留存,需正反两面盖章);  10)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 明),需清楚显示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并加盖公章;机构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明所 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指定银行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1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2)填妥的《传真委托协议书》两份并加盖公章(如需开通)。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 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其他年金账户、信托账户等开户所需材料,具体请见《直销业务办理指南》。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 账户,并确保资金于交易日下午16:00之前已经划出: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交银大厦支行  账号:310066577018150012847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40042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7558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号:03492300040004421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交银施罗德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注明“认购交银持 续成长主题混合”;  ③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交银施罗 德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61055054。  (二)各销售银行  各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三)各销售券商  各销售券商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券商相关规定为准。  (四)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 在基金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有效认购资金 的利息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认购失败(指投资人的认购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 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 息。  七、基金的验资与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届满后,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数据,基金管理人将本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 募集期所产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本基金存款账户。由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本基金存款 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 告。  2、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若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可以决定停 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达到上述基金备案条件,应当自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 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 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日期: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联系人:郭佳敏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成立日期:1984年1月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人:郭明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及本基金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 司网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1)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幢1号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幢1号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qianjing.com  (1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1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4)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层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苏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15)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0219931  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付江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1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9)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2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2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俞申莉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fofund.com.cn  (2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3)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0755)83999907-802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马力佳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2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5)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联系人:陈云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2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2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2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徐鹏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m.leadfund.com.cn  (2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5)68206846  传真:(021)22268089  联系人:何庭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3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www.51jijinhui.com  (3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010)56642600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32)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电话:(010)57298634  传真:(010)82055860  联系人:王英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33)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YIKKUAN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4)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电话:(0571)88337717  传真:(0571)88337666  联系人:孙成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35)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综合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李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 www.5irich.com  (3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联系人:孟汉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37)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号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联系人:江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38)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联系人:高雪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39)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电话:(0571)85267500  传真:(0571)85269200  联系人:胡璇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4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  传真:8610-62676582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4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赵德赛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址: http://fund.jd.com/  (4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6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3)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10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44)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45)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电话:(021)80234888  传真:(021)80234898  客户服务电话:400-998-7172  网址:www.998fund.com  (46)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010)85594745  传真:(010)65983333  联系人: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47)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1008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599号7号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高志华  电话:(0512)68603767  传真:(0512)68603767  联系人:马贇  客户服务电话:(0512)68603767  网址:www.cai6.com  (48)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联系人:茅旦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4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50)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28  传真:(010)59013707  联系人:王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经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开展的相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蚂蚁 (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 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 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 (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杭州科 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 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苏州财路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 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周莉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