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久盛: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1-30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参与其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
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8 年 1 月 30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信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
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将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信银行的
规定为准。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申购赎回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 是否参加费率优惠
1 A 类:001897、C 类:004510 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 开通 参加
二、费率优惠活动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介绍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
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
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中信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 1 元。中信银行
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
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中信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中信银行的相关
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
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的有关规定。
2.费率优惠活动
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均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若有变
动,以中信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信银行智能投顾产品组合“信智投”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
有基金申购费率 1 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
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
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中信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
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
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中信银
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中信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
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中信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及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传真:010-85230049
网址:bank.ecitic.com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
网址:www.jtamc.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
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
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