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元盛债券E: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9-03-2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金鹰元盛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上述机构代理销售本公司管理的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LOF)(C 类份额:162108,E 类份额:004333;以下简称“本基金”),欢迎广大投
资者申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燕波
电话:010-85556100
二、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
投等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法
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华融证券
客服电话:95390;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2、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
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
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
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
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