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关于在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开展部分基金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6-03
关于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直销中
心(含网上交易)开展部分基金赎回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6 月 4 日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开展部分基金赎回(含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205)、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1614)、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244)。
二、适用渠道
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
三、优惠时间
自 2020 年 6 月 4 日起开展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活动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办理上述 3 只基金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时,
享有如下费率优惠:
持有期限(T) 费率优惠前 费率优惠后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
财产比例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
财产比例
T<7 日 1.50% 100% 1.5000% 100%
7 日≤T<30 日 0.75% 100% 0.7500% 100%
30 日≤T<365 日 0.50% 75% 0.3750% 100%
365 日≤T<730 日 0.25% 25% 0.0625% 100%
T≥730 日 0.00% - 0.0000% -
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优惠后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此次
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网址:www.orient-fund.com
客服电话:400-628-5888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
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