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7-01-13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 月 13 日 第 1 页,共 7 页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4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0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16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1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1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1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1 月 16 日 注:-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 2 页,共 7 页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人民币。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各销售机构接受申 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人民币,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 于 10 元人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申购 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80% 100 万元(含)至 300 万元 0.50% 3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30% 收取固定费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注:- 3.2.2 后端收费 持有期限(N) 申购费率 备注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 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若届时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 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第 3 页,共 7 页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83 天 0.10% 183 天≤N 0.00% 注: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 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 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 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 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不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 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第 4 页,共 7 页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 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 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 H=0; J 为申购补差费。 本基金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 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 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以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2)代销机构: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包括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46)、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000273)、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324,B 类 000325)、 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22)、华润元大富时中国 A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35)、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代码:A 类 001212,C 类 001213)、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代码:001713)、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2883,B 类 00288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 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 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4)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 不得撤销。 第 5 页,共 7 页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5)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 入基金的销售。 (6)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7)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 请份额不得低于 10 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8)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9)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视同基金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同比例确认。在转出申 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0)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或降 级。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2)代销机构: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本基金申 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通过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 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每 期最低扣款金额下限高于人民币 10 元,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各代销机构具体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办理详情请见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或咨询其客服电话。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2 场外代销机构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 6 页,共 7 页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 年 9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的《华 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 电话(4000-1000-89)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3 日 第 7 页,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