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2-07-28
关于调低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管理费率并修
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2年7月29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90%调低至0.60%,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分别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且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对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 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
部 分
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
901
基 金 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合 同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代)
设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当 事 设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人 及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5】93号
权 利
金字【2005】9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义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11-9999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第十 0.9%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五部
H=E×0.9%÷当年天数 H=E×0.6%÷当年天数
分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 E为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费用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与税 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 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
收
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 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
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
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
一 、 901
层甲5号901
基金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代)
托管 设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设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协议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当事 金字【2005】93号
金字【2005】93号
人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联系电话:400-811-9999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十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一 、
0.9%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费用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