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关于调整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2017-12-14
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决定自 2017 年 12 月 14 日起调整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华夏现金增利货币”)的申购业务限额,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华夏 现金增利货币 A(003003)或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B(001374)的金额均应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A(003003)或华 夏现金增利货币 B(001374)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华夏现金增利货币有权 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