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关于调整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2017-12-1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决定自 2017 年 12 月 14 日起调整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华夏现金增利货币”)的申购业务限额,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华夏
现金增利货币 A(003003)或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B(001374)的金额均应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A(003003)或华
夏现金增利货币 B(001374)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华夏现金增利货币有权
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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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