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关于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16-08-2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发
布的《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自 2016 年 8 月 8 日至 2016 年 9 月 2 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的代销
协议,投资者可自 2016 年 8 月 22 日起,在东莞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东莞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28;
东莞证券网站:www.dgzq.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