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汇利: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30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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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重要提示...... 2
1.2目录...... 3
§2基金简介...... 5
2.1基金基本情况 ...... 5
2.2基金产品说明 ...... 5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信息披露方式 ...... 6
2.5其他相关资料 ...... 6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基金净值表现 ...... 8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管理人报告...... 10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0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3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4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5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5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6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7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7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7
§5托管人报告...... 18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8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8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8
§6审计报告...... 19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9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9
§7年度财务报表...... 22
7.1资产负债表...... 22
7.2利润表...... 23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4
7.4报表附注...... 25
§8投资组合报告...... 51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1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1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1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1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2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2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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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3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3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3
8.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3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5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5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5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5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6
§11重大事件揭示...... 57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7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7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7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7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7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8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8
11.8其他重大事件...... 59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2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62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2
§13备查文件目录...... 64
13.1备查文件目录 ...... 64
13.2存放地点...... 64
13.3查阅方式......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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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汇利
基金主代码 00244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3月9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66,279,377.9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宏观分析和信用分析相结合,积极配置优质
债券,并合理安排组合期限,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基
础上力争获取稳定的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
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
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
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姓名 李晓燕 朱萍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20892000转 021-61618888
电子邮箱 service@xyamc.com Zhup02@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66188 95528
传真 021-20892111 021-63602540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17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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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号12层
邮政编码 200070 200120
法定代表人 肖炎 高国富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xyamc.com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12层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
普通合伙) 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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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3月9日(基
2017年 金合同生效 2015年
日)-2016年12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7,208,858.69 26,741,674.35 -
本期利润 93,734,044.69 8,824,811.70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21 0.0061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13% 0.6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4% 1.1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0,766,573.39 17,009,033.83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35 0.0107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077,045,951.32 1,603,595,137.42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35 1.0110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27% 1.10%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在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2017年8月1日起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由小数点后3位提高至小数点后4
位,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
原基金合同的约定,2016年末“期末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为小数点后3位。目前系
统强制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4位强制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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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70% 0.02% -0.69% 0.05% 1.39% -0.03%
过去六个月 1.63% 0.02% -0.14% 0.05% 1.77% -0.03%
过去一年 3.14% 0.04% -0.34% 0.06% 3.48% -0.02%
自基金合同 4.27% 0.04% 1.00% 0.08% 3.27% -0.04%
生效起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3月9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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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的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
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 每10份基金份额 现金形式发放总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度 分红数 额 放总额 计
2017 0.3920 120,197,889.12 43.89 120,197,933.01
2016 - - - -
合计 0.3920 120,197,889.12 43.89 120,197,9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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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文批准
于2013年8月成立,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注册资
本金17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
产管理(包括特定对象投资咨询)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21只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
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限 说明
鑫元货币 学历:经济学专业,硕
市场基 士。相关业务资格:证
金、鑫元 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兴利债券 从业经历:2010年7月
型证券投 任职于北京汇致资本管
资基金、 2016年3月9 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
赵慧 鑫元汇利日 - 7年 员。2011年4月起在南
债券型证 京银行金融市场部资产
券投资基 管理部和南京银行金融
金、鑫元 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担
双债增强 任债券交易员,有丰富
债券型证 的银行间市场交易经
券投资基 验。2014年6月加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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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元 元基金,担任基金经理
裕利债券 助理。2014年7月15日
型证券投 起担任鑫元一年定期开
资基金、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鑫元得利 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
券投资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金、鑫元 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
聚利债券 10月20日起担任鑫元合
型证券投 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资基金、 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鑫元招利 2014年12月2日起担任
债券型证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
券投资基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金、鑫元 经理助理,2014年12月
瑞利债券 16日起担任鑫元合丰纯
型证券投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基金、 (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
鑫元添利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债券型证 金经理助理,2015年7
券投资基 月15日起担任鑫元鑫新
金、鑫元 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广利定期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开放债券 助理,2016年1月13日
型发起式 起担任鑫元兴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基金的基 理,2016年3月2日起
金经理; 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鑫元一年 的基金经理,2016年3
定期开放 月9日起担任鑫元汇利
债券型证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券投资基 基金经理,2016年6月
金、鑫元 3 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
稳利债券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 的基金经理,2016年7
资基金、 月13日起担任鑫元裕利
鑫元鸿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债券型证 基金经理,2016年8月
券投资基 17日起担任鑫元得利债
金、鑫元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合享分级 金经理,2016年10月
债券型证 27日起担任鑫元聚利债
券投资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鑫元 金经理,2016年12月
半年定期 22日起担任鑫元招利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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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债券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型证券投 金经理,2017年3月13
资基金、 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债券
鑫元合丰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纯债债券 经理,2017年3月17日
型证券投 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
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鑫元鑫新 理,2017年12月13日
收益灵活 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
配置混合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
资基金的 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
基金经理 员会委员。
助理;基
金投资决
策委员会
委员
鑫元安鑫 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宝货币市 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
场基金、 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
鑫元货币 经历:2009年8月,任
市场基 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金、鑫元 公司,担任交易员。2013
合享分级 年9月加入鑫元基金担
债券型证 任交易员,2014年2月
券投资基 至8月,担任鑫元基金
金、鑫元 交易室主管,2014年9
合丰纯债 月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
债券型证 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券投资基 2015年6月26日起担任
颜昕 金、鑫元 2016年3月9- 8年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
兴利债券日 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型证券投 7月15日起担任鑫元货
资基金、 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
鑫元汇利 理,2016年1月13日起
债券型证 担任鑫元兴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金、鑫元 理,2016年3月2日起
双债增强 担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
债券型证 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
券投资基 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金、鑫元 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
裕利债券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型证券投 金)的基金经理,2016
资基金、 年3月9日起担任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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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得利 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债券型证 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券投资基 6月3日起担任鑫元双债
金、鑫元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聚利债券 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型证券投 7月13日起担任鑫元裕
资基金、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招利 的基金经理,2016年8
债券型证 月17日起担任鑫元得利
券投资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金、鑫元 基金经理,2016年10月
瑞利债券 27日起担任鑫元聚利债
型证券投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资基金、 金经理,2016年12月
鑫元添利 22日起担任鑫元招利债
债券型证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券投资基 金经理,2017年3月13
金、鑫元 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债券
广利定期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开放债券 经理,2017年3月17日
型发起式 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基金的基 理,2017年12月13日
金经理; 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
基金投资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决策委员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
会委员 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
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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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专门制
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结合《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
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制度,规范公司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的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的投资管
理活动,同时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
环节,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均得到公平对待。
在研究工作层面,公司已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各投资组
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在投资决策层面,公司执行自上而下的分级投资权限管理体系,依
次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分管领导、投资组合经理,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分管领导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
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不合理干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层面,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执行
公平交易分配。不同投资组合下达同一证券的同向交易指令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
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机会;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通过
交易对手库控制和交易部询价机制,严格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并审查价格公允性;对于一级市场申
购投资行为,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
公平分配。在事后分析层面,公司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
异及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留存报告备查。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
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
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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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期
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
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投资操作方面,我们主要采取相对谨慎的久期策略,灵活把握波段机会,严控信用风险,锚
定绝对收益目标,不断根据债券市场变化灵活调整仓位并优化持仓品种,基本实现了稳定收益目
标,在资金面收紧及市场受到信用违约事件影响大幅调整时及时抓住机会配置短久期高收益资产,
并在对货币政策边际收紧的变化进行了快速反应,将基金收益稳定的重要性置于首位,为基金持
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鑫元汇利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3.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当前的利率周期来看,不管主动还是被动,中国已经进入加息周期。无论是从经济发展阶
段还是从金融市场演化及相应的监管政策要求来看,货币持续扩张的日子已经远去了。无论是实
体企业还是金融机构,依赖加杠杆扩表来提高ROE的做法显然已经是不合时宜了。旧时代的规模
导向带来的弊端(刚兑,低效率,体系臃肿不堪,央行兜底等)已经在过去几年的各个市场大幅
波动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在整个体系切换年代(间接到直接,寄生他国到自主货币)里,金融市
场的信用中介和通道功能得向风险定价风险转移价格信息发现功能转换,金融机构也需从单纯融
资导向思维向风险管理和交易角色转变。
2017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
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2018年则是实现“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稳中求进会是工作的总基调。会议同时确定,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
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在这个大背景下来理解各个部门的政策出台会
相对容易一些,同时也有助于我们分析未来三年的经济走势。具体来讲,当前所积极实施的逆周
期调控在今年的某个时点肯定会影响到总体经济的表现,尤其是在金融领域的大力去杠杆会直接
影响相当部分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进而影响到信用创造活动。杜绝信用空转,脱虚入实,一杆
第15页共64页
子捅到底,政府层面似乎已经做好金融领域发生震荡的准备。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无论是部
委层面还是地方政府层面,对于先进制造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等领域的支持其实是相当巨大的,结
合未来三年的小康社会目标承诺,我们有理由相信,当前的政策操作无非是为未来的优质产能留
出空间。未来如果经济出现预期的回落,政策的托底支持肯定会及时的跟上来,只不过新一轮的
产业投向肯定是需要与“十三五”规划中诸多相关方面相适宜的。
在这个背景下面来展望一下2018年的宏观经济,我们认为,金融去杠杆的切实执行,会在某
个时点对金融体系造成一定的动荡。届时,在流动性压力下面,资产抛售的压力会比较大。但是
基于“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与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的要求,届时中央银行的政策支持也是能够预
期的。基于此,我们认为,明年的宏观经济依然是结构调整新旧动能切换的一年,全年预计将保
持6%-6.5%的增速。货币环境仍然相对不那么乐观,这个因素决定了未来的市场很难出现整体性
的上涨。企业的盈利能力方面,无论是政府主动推动的供给侧改革还是市场自发的竞争出清,各
行业的龙头公司将依然能够维持相对稳定的盈利。
由此,对于2018年的大类资产配置,考虑到“房住不炒”以及极低的租金回报率,房地产的
投资吸引力变得越得越低,居民财富的重新分布带来的资产调整效应将较大地利好其他市场。固
定收益市场仍然要面临偏紧的货币环境,如果流动性压力进一步加大,不排除出现深“V”走势,
不过这将是波段操作者的较好机会。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监察稽核工作中一方面将坚持投资者利益至上、坚持违法违规零
容忍、严防触犯三条底线作为公司的最高经营宗旨和全体员工的根本行为准则,为全面风险管理、
全程风险管理与全员风险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推行提供相对有利的内部控制环境;另一
方面依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外部经营环境、监管环境与业务实践对于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持续
进行动态的调整与修正。监察稽核工作致力于保障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致力于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推动各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机制
的逐步优化与完善,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运作。
本报告期内完成的监察稽核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密切关注法律法规与监管规范性文件的更新
情况,及时进行内部传达以及组织员工学习理解;二是协调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的修订和完善,推
动公司各业务部门持续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防范日常运作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与风险
事件;三是从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投资监督与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公平交易
与异常交易监控、内幕交易防控等各方面持续加强对于投资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保障基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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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合法合规;四是通过外部和内部培训、日常投资申报管理、员工行为规范管理等方式不断强
化员工的合规意识,规范员工行为操守,严格防范利益冲突;五是对基金运作过程中的营销与销
售、会计核算估值、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六是执行基金运作过程中的
临时公告、定期报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七是通过独立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内
部审计,监督检查各业务条线相关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有效性,针对发现的问
题相应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落实改进措施。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工作规则。成员包括运营分管领导、投资分管领导、督
察长、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对公司依法
受托管理资产的投资品种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决策,确定估值业务
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运营部负责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
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
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运营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
经历。本公司基金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
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债券市场及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和基金合同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2017年12月20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每10
份派发红利0.392元。截止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
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第17页共64页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鑫元汇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
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
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进行了一次利润分配,分配金
额为120,197,933.01元。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
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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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0861号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鑫元汇
利”)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
了鑫元汇利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鑫元汇利,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鑫元汇利的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
责任 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鑫元汇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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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层计划清算鑫元汇利、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鑫元汇利的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负责监督鑫
元汇利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责任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一定会
发现存在的重大错报。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
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鑫元汇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鑫元汇利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
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鑫元汇利的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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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陈轶杰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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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1,587,209.31 324,526.21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296,059,000.00 1,547,995,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296,059,000.00 1,547,995,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29,988,164.98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61,077,094.04 26,225,758.9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228.6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3,358,733,532.04 1,604,533,450.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79,879,260.18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201.8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70,250.86 619,953.03
应付托管费 267,562.72 154,988.2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0,258.62 23,169.59
应交税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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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180,248.34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70,000.00 140,000.00
负债合计 281,687,580.72 938,312.7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3,066,279,377.93 1,586,586,103.59
未分配利润 7.4.7.10 10,766,573.39 17,009,033.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77,045,951.32 1,603,595,137.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58,733,532.04 1,604,533,450.13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35元,基金份额总额3,066,279,377.93
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17年1月1日至 2016年3月9日(基
2017年12月31日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21,597,153.30 20,442,412.20
1.利息收入 126,522,368.01 47,401,344.6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66,542.44 681,575.41
债券利息收入 125,459,178.30 46,571,214.8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96,647.27 148,554.4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50,471.35 -9,163,150.2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450,471.35 -9,163,150.2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7.4.7.17 -3,474,814.00 -17,916,862.65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8 70.64 121,080.38
减:二、费用 27,863,108.61 11,617,6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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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1,911,343.96 4,443,924.27
2.托管费 7.4.10.2.2 2,977,836.02 1,110,981.07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30,175.00 23,800.00
5.利息支出 12,606,710.00 5,742,296.2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2,606,710.00 5,742,296.21
6.其他费用 7.4.7.20 337,043.63 296,598.9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93,734,044.69 8,824,811.7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93,734,044.69 8,824,811.70
列)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1,586,586,103.59 17,009,033.83 1,603,595,137.42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93,734,044.69 93,734,044.69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479,693,274.34 20,221,427.88 1,499,914,702.22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80,063,525.41 20,229,508.13 1,500,293,033.54
2.基金赎回款 -370,251.07 -8,080.25 -378,331.3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 -120,197,933.01 -120,197,933.01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3,066,279,377.93 10,766,573.39 3,077,045,951.32
金净值)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第24页共64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200,440,472.27 - 200,440,472.27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 8,824,811.70 8,824,811.70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386,145,631.32 8,184,222.13 1,394,329,853.45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86,886,297.68 13,591,550.27 2,100,477,847.95
2.基金赎回款 -700,740,666.36 -5,407,328.14 -706,147,994.5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 - -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1,586,586,103.59 17,009,033.83 1,603,595,137.42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乐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79号《关于核准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汇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
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436,456.8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24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鑫元汇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9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0,440,472.2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015.4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第25页共64页
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
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
其他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买入股票和权证,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
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第26页共64页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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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
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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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
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
第29页共64页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
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
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
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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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587,209.31 324,526.21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587,209.31 324,526.21
7.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49,996,427.39 48,230,000.00 -1,766,427.39
债券 银行间市场 3,267,454,249.26 3,247,829,000.00 -19,625,249.26
合计 3,317,450,676.65 3,296,059,000.00 -21,391,676.65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3,317,450,676.65 3,296,059,000.00 -21,391,676.65
上年度末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黄金合约
债券 交易所市场 49,996,427.39 49,465,000.00 -531,427.39
银行间市场 1,515,915,435.26 1,498,530,000.00 -17,385,435.26
合计 1,565,911,862.65 1,547,995,000.00 -17,916,862.65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565,911,862.65 1,547,995,000.00 -17,916,862.65
第31页共64页
7.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无。
7.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买入返售证券_交易所 0.00 0.00
买入返售证券_银行间 0.00 0.00
合计 0.00 0.00
上年度末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买入返售证券_交易所 0.00 0.00
买入返售证券_银行间 29,988,164.98 0.00
合计 29,988,164.98 0.00
7.4.7.4.2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无。
7.4.7.5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918.50 268.18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
应收债券利息 61,076,175.54 26,209,540.48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15,950.28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 -
合计 61,077,094.04 26,225,758.94
第32页共64页
7.4.7.6其他资产
注:无。
7.4.7.7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0,258.62 23,169.59
合计 20,258.62 23,169.59
7.4.7.8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费用 270,000.00 140,000.00
合计 270,000.00 140,000.00
7.4.7.9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586,586,103.59 1,586,586,103.59
本期申购 1,480,063,525.41 1,480,063,525.4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70,251.07 -370,251.07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3,066,279,377.93 3,066,279,377.93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
7.4.7.10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9,665,494.35 -12,656,460.52 17,009,033.83
第33页共64页
本期利润 97,208,858.69 -3,474,814.00 93,734,044.6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32,193,102.54 -11,971,674.66 20,221,427.88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2,204,495.43 -11,974,987.30 20,229,508.13
基金赎回款 -11,392.89 3,312.64 -8,080.25
本期已分配利润 -120,197,933.01 - -120,197,933.01
本期末 38,869,522.57 -28,102,949.18 10,766,573.39
7.4.7.11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2016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3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66,515.44 212,331.9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469,166.67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7.00 76.83
其他 - 0.01
合计 266,542.44 681,575.41
7.4.7.12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注:无。
7.4.7.13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 2016年3月9日(基金合
年12月31日 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 -1,450,471.35 -9,163,150.22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第34页共64页
合计 -1,450,471.35 -9,163,150.22
7.4.7.13.2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 2016年3月9日(基金合
年12月31日 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4,533,250,000.28 2,883,140,434.38
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4,431,985,642.30 2,831,567,435.04
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102,714,829.33 60,736,149.56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450,471.35 -9,163,150.22
7.4.7.13.3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3.4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3.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无。
7.4.7.14贵金属投资收益
注:无。
7.4.7.15衍生工具收益
注:无。
7.4.7.16股利收益
注:无。
7.4.7.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17年1月1日至2017 2016年3月9日(基金合同
年12月31日 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474,814.00 -17,916,862.65
第35页共64页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3,474,814.00 -17,916,862.6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3,474,814.00 -17,916,862.65
7.4.7.18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 2016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月3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70.64 121,080.38
合计 70.64 121,080.38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
7.4.7.19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 2016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
月31日 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30,175.00 23,800.00
合计 30,175.00 23,800.00
7.4.7.20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
12月31日 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90,000.00 80,000.00
信息披露费 180,000.00 180,000.00
上清所证书查询费 1,200.00 500.00
银行汇划费用 29,443.63 21,098.95
债券账户服务费 36,000.00 15,000.00
开户费 400.00 -
合计 337,043.63 296,598.95
第36页共64页
7.4.7.21分部报告
注:无。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7.4.9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 基金托管人
银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沅资产”)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股票交易
注:无。
7.4.10.1.2债券交易
注:无。
7.4.10.1.3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7.4.10.1.4权证交易
注:无。
第37页共64页
7.4.10.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 2016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月3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1,911,343.96 4,443,924.27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5,955,329.48 2,221,666.51
户维护费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40%/当年天数。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 2016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月3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2,977,836.02 1,110,981.07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浦发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10%/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7.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易的 基金买入 基金卖 交易金 利息收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各关联方名称 出 额 入
南京银行 - - - - 180,000,000.00 15,084.52
第38页共64页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易的 基金买入 基金卖 交易金 利息收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各关联方名称 出 额 入
南京银行 - - - - - -
7.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7.4.10.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关联 持有的基 持有的基金
方名 持有的 金份额 持有的 份额
称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
份额的比 额的比例
例
南京 3,066,194,253.99 100.0000% 1,586,417,544.50 99.9900%
银行
注:目前系统仅能保留四位小数。2017年12月31日南京银行持有的鑫元汇利基金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的比例实际为99.9972%。
7.4.10.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2016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名称 日 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浦发银行 1,587,209.31 266,515.44 324,526.21 212,331.9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浦发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7.4.10.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第39页共64页
7.4.11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除息日 每10份 现金形式 再投资形式本期利润分配
号 权益 场内 场外 基金份额分红 发放总额 发放总额 合计 备注
登记日 数
2017年 2017年
1 12月20 - 12月 0.3920120,197,889.12 43.89120,197,933.01
日 20日
合 - - 0.3920120,197,889.12 43.89120,197,933.01
计
7.4.12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7.4.12.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7.4.12.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279,879,260.18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70205 17国开05 2018年1月 98.10 510,000 50,031,000.00
9日
011771019 17平安租 2018年1月 100.53 920,000 92,487,600.00
赁SCP004 4日
041756002 17远东租 2018年1月 100.50 1,500,000 150,750,000.00
赁CP001 4日
合计 2,930,000 293,268,600.00
7.4.12.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无。
第40页共64页
7.4.13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各类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
风险品种。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将宏观分析和信用分
析相结合,积极配置优质债券,并合理安排组合期限,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取稳定
的超额收益”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实行全员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公司所有部门、全体员工的应尽职责。
公司建立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四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分别明
确风险管理职能与责任。董事会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
计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公司风险管理理念,指导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经营管理层负责
组织、部署风险管理工作,经营管理层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确定风险管理理念、原则、目标
和方法,促进风险管理环境、文化的形成,组织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审议重大风险事件;监察稽核部作为独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落实投资风险、操
作风险、合规风险、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督促、检查各业务部门、各业务环节的
风险管理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根据职能分工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程序,执行风险管理措施。根据
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各业务部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遵守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和
限额,严格执行从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到风险报告的风险管理程序,对本
部门发生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将本部门及本部门发现的风险信息
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
7.4.13.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活期银行
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浦发银行;定期存款存放在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因而与此类银行存
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
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
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第41页共64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
及汇总。
7.4.13.2.1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A-1 150,750,000.00 39,748,000.00
A-1以下 - -
未评级 2,113,379,000.00 530,067,000.00
合计 2,264,129,000.00 569,815,000.00
注:未评级部分为超短期融资券、政策性金融债、同业存单。
7.4.13.2.2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AAA 806,669,000.00 967,951,000.00
AAA以下 9,996,000.00 10,229,000.00
未评级 215,265,000.00 -
合计 1,031,930,000.00 978,180,000.00
注:未评级部分为政策性金融债。
7.4.13.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
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
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
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
第42页共64页
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2017年12月31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279,879,260.18元将在一个月以内
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
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
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不符合规定
部分要求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予以调整或不得主动新增该类资产)等法
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
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
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与由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
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
券”。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
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第43页共64页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
动性情况良好。
7.4.13.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
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4.13.4.1.1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
期
末
201
7 1个月以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 1,587,209.31 - - - - - 1,587,209.31
行
存
款
交 1,398,594,00820,209,000548,600,000518,660,0009,996,000 - 3,296,059,00
第44页共64页
易 0.00 .00 .00 .00 .00 0.00
性
金
融
资
产
应 - - - - -61,077,09461,077,094.0
收 .04 4
利
息
应 - - - - - 10,228.69 10,228.69
收
申
购
款
资 1,400,181,20820,209,000548,600,000518,660,0009,996,00061,087,3223,358,733,53
产 9.31 .00 .00 .00 .00 .73 2.04
总
计
负
债
卖 279,879,260. - - - - - 279,879,260.
出 18 18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应 - - - - -1,070,250.1,070,250.86
付 86
管
理
人
报
酬
应 - - - - -267,562.72 267,562.72
付
托
管
费
应 - - - - - 20,258.62 20,258.62
付
交
易
第45页共64页
费
用
应 - - - - -180,248.34 180,248.34
付
利
息
其 - - - - -270,000.00 270,000.00
他
负
债
负 279,879,260. - - - -1,808,320.281,687,580.
债 18 54 72
总
计
利 1,120,301,94820,209,000548,600,000518,660,0009,996,00059,279,0023,077,045,95
率 9.13 .00 .00 .00 .00 .19 1.32
敏
感
度
缺
口
上
年
度
末
201
6 1个月以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 324,526.21 - - - - - 324,526.21
行
存
款
交 119,970,000.321,656,000500,615,000605,754,000 - - 1,547,995,00
易 00 .00 .00 .00 0.00
性
金
融
资
产
第46页共64页
买 29,988,164.9 - - - - - 29,988,164.9
入 8 8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应 - - - - -26,225,75826,225,758.9
收 .94 4
利
息
资 150,282,691.321,656,000500,615,000605,754,000 -26,225,7581,604,533,45
产 19 .00 .00 .00 .94 0.13
总
计
负
债
应 - - - - - 201.82 201.82
付
赎
回
款
应 - - - - -619,953.03 619,953.03
付
管
理
人
报
酬
应 - - - - -154,988.27 154,988.27
付
托
管
费
应 - - - - - 23,169.59 23,169.59
付
交
易
费
用
其 - - - - -140,000.00 140,000.00
他
负
债
第47页共64页
负 - - - - -938,312.71 938,312.71
债
总
计
利 150,282,691.321,656,000500,615,000605,754,000 -25,287,4461,603,595,13
率 19 .00 .00 .00 .23 7.42
敏
感
度
缺
口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
者予以分类。
7.4.13.4.1.2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
分析 日)
1.市场利率下降 25 4,279,162.80 3,905,528.75
个基点
2.市场利率上升 25 -4,251,939.11 -3,877,508.47
个基点
7.4.13.4.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系市场价格风险。
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
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且本期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无重大市场价格风险。
7.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第48页共64页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296,059,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
31日:第二层次1,547,995,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
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
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
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
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
第49页共64页
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
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50页共64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296,059,000.00 98.13
其中:债券 3,296,059,000.00 98.1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87,209.31 0.05
8 其他各项资产 61,087,322.73 1.82
9 合计 3,358,733,532.04 100.00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第51页共64页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51,573,000.00 40.6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14,190,000.00 19.9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223,099,000.00 39.75
6 中期票据 179,282,000.00 5.8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642,105,000.00 20.87
9 其他 - -
10 合计 3,296,059,000.00 107.12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717251 17光大银行 4,500,000 444,645,000.00 14.45
CD251
2 011771029 17东航股 3,000,000 299,460,000.00 9.73
SCP007
3 170203 17国开03 2,500,000 249,825,000.00 8.12
4 1528001 15兴业银行 2,000,000 201,780,000.00 6.56
01
5 111715457 17民生银行 2,000,000 197,460,000.00 6.42
CD457
第52页共64页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8.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第53页共64页
4 应收利息 61,077,094.04
5 应收申购款 10,228.6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1,087,322.73
8.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第54页共64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232 13,216,721.46 3,066,194,253.99 100.00% 85,123.94 0.00%
注:目前系统仅能保留四位小数。期末机构投资者占总份额比例实际为99.9972%,个人投资者占
总份额比例实际为0.0028%。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4,043.31 0.0001%
持有本基金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0~10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第55页共64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3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440,472.2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86,586,103.5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480,063,525.4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70,251.0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66,279,377.93
第56页共64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18日发布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2017年2月17日起,张丽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5月4日发布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2017年5月3日起,史少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1月30日发布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基
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7年11月28日起,陈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9日发布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2017年12月8日起,束行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并由肖
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2、基金托管人: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涉及
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人民币90,000.00元,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对
其进行审计的均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未曾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目前的审计机构已
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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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稽查或
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券商名称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例
天风证券 2 - - - - -
安信证券 2 - - 45.00 100.00% -
注:(1)交易单元的主要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2)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
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
4)收取的交易佣金费率合理。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投资研究部根据选择标准选取合作券商,发起签署研究服务协议;
2)交易部发起与合作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办理交易单元的相关开通手续,调整相关系统
参数,基金运营部及时通知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天风证券为报告期内新增租用。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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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
天风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4,500,000.00 100.00% - -
11.8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部分基金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 报、上海证券报、证
1
回份额和最低保有基金份额限制 券时报、证券日报
的公告 (合享) 2017年1月18日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
2 公募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告
券时报、证券日报
(合享) 2017年1月20日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
3 报、上海证券报、证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2月18日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基金
4 报、上海证券报、证
开户证件类型的公告
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3月18日
5 公募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 公司网站 2017年3月31日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
6 公募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券时报、证券日报
(合享) 2017年3月31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从业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7 人员在子公司兼任职务情况变更 报、上海证券报、证
的公告 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4月1日
第59页共64页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
8 公募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券时报、证券日报
(合享) 2017年4月21日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 公司网站
9
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2017年4月22日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10 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 报、上海证券报、证
号) 券时报 2017年4月22日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
11 报、上海证券报、证
人员变更公告
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5月4日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12 报、上海证券报、证
住所变更的公告
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6月13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执行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报、上海证券报、证
13
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券时报、证券日报
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7年6月29日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
14 公募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
券时报、证券日报
(合享) 2017年7月21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高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报、上海证券报、证
15
净值精度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 券时报、证券日报
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7年7月28日
关于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16
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报、上海证券报、证 2017年8月19日
第60页共64页
券时报
17 公募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网站 2017年8月29日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公募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 报、中国证券报、证
18
要 券时报、证券日报
(合享) 2017年8月29日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 公司网站
19
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2017年10月24日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20 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 报、上海证券报、证
号) 券时报 2017年10月24日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
21 公募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券时报、证券日报
(合享) 2017年10月26日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2 报、上海证券报、证
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1月30日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
23 报、上海证券报、证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7年12月9日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
24 报、上海证券报、证
红公告
券时报 2017年12月18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及特定客 报、上海证券报、证
25
户资产管理计划缴纳增值税的公 券时报、证券日报、
告 专户动态(登录) 2017年12月30日
第61页共64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号 达到或者超过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别 的时间区间
机 1 20170101-20171231 1,586,417,544.50 1,479,776,709.49 0.00 3,066,194,253.99 100.00%
构
个-- - - - - -
人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可能面临
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注:目前系统仅能保留四位小数。报告期末机构投资者1 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实际为
99.9972%。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
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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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财政部税务总
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
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专户”)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并按照应纳增值税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相关附加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及专户财产投资的
相关税收,由持有人承担,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将从基金或专户财产中列支,管理人或者其
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基金及专户的投资运作收益水平可能受
到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涉税变化及相关影响。
如资管产品增值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
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
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30日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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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13.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13.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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