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元宝货币: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11-24
东方金元宝货币
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11 月 2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金元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19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1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 同》、《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2441 号 自 2015 年 11 月 16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止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验资机构名称 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11 月 20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28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43,379,922.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672.39 有效认购份额 243,379,922.02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2,672.39 合计 243,382,594.41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0 位:份)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1,447,173.96 位:份)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5946%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是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2015 年 11 月 23 日 期 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 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28-5888)或登陆公司网站 (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内开始办理,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中规定。在确定开放申购、赎 回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