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添利宝货币:关于部分赎回份额收益结算方式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0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部分赎回份额
收益结算方式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等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
服务协议,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等业务。
近期我司发现,由于天天基金等销售机构在为投资者办理其持有本基金份
额的部分赎回业务时,其清算系统无法支持将本基金部分赎回份额对应的当日收
益自动划转至投资者账户。因此,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司特别提示:
鉴于部分销售机构系统无法支持,即日起投资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选择部分赎回
本基金份额时,赎回申请当日的收益不再随本次赎回款一并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而是以“红利再投资”的方式结转为份额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投资者选择全部
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本基金所有收益将全部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具体适用的销售机构请见销售机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提示公
告。
特此公告提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