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2025-09-04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
    
    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2017]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09月0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芯原股份”(股票代码68852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在“芯原股份”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