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中证150ETF联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5-22
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150ETF联接
景顺长城中证 TMT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5-22 重要提示 1、景顺长城中证 TMT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5]901 号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 5、景顺长城中证 TMT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份额将自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 2015 年 6 月 9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 机构网点公开发售。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 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 申请可同时办理。 7、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 求的交易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8、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 10 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 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 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认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 相关业务规则)。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 万元,追加认购金额不受首次 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 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一定 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5 年 5 月 22 日《证券时报》上的《景顺长城中证 TMT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 及销售机构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 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 务公告。 13、在募集期间,各销售机构还将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 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 户服务咨询电话。 1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606 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中国 银行及其他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606 咨询购买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景顺长城中证 TMT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 中证 TMT 150ETF”)的联接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景顺长城中证 TMT 150ETF,具有与标的 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与景顺长城中证 TMT 150ETF 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和业绩表现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本基金对景顺长城中 证 TMT 150ETF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 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 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5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6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8 四、清算与交割 12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2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13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中证 TMT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代码:001361)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5、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 (注:包括深圳直销中心及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淘宝网景顺长城基金淘宝官方旗 舰店)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 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 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 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在募集期内增加的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7、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 2015 年 6 月 9 日。 (2)自 2015 年 5 月 26 日起,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先购先 得。自 2015 年 5 月 26 日起 3 个月内,若本基金所募集总份额不少于 2 亿份,募集总金额不 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 200 人,则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若 自基金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届满,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则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 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 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的发售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在发售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 进行。 2、认购费率 投资者认购需全额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 按单笔分别计算。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 率按照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费率表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50 万 1.00% 50 万≤M<250 万 0.60% 25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1000 元/笔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 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1.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 /(1+1.0%) =9900.99 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900.99 = 99.01 元 认购份额 =(9900.99 + 10)/ 1.00 = 9910.99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 元,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得到 9910.99 份基金份额。 4、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 10 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 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 公司及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认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 的相关业务规则)。 本公司直销中心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投资者的首次认购申 请,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 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 5、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 额限制。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自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 2015 年 6 月 9 日 9:00 至 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受 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在直销中心打 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 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方能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将足额认 购资金通过银行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到账。 a、户名: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29200065484 现代化支付系统:102584003247 b、户名: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41000500040008376 现代化支付系统:103584000050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 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投资者当日认购申请无效,投资者需 在资金到账之日重新提交认购申请,且资金到账之日方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 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 9:00 至 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对个人投资人照常营业)。 2、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中华人民共和 国护照等); (2)中国银行指定的本人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 供以下材料: (1)《基金认购申请表》 (2)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指定的本人长城借记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 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 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 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 9:00 至 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 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 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 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6)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T+2 工作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 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 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 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 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 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打 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 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注:投资者在中国银行详细的开户及认购手续敬请以中国银行的规定为准。 三、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程序具体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和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联系 方式请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的“(三)销售机构”相关内容。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 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www.igwfmc.com 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 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 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 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 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 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3、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 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赵如冰 电话:0755-82370388 传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 年 8 月 2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三)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赵如冰 电话:0755-82370388-1661 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严丽娟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4008888606 网 址:www.igwfmc.com (注:直销中心包括深圳直销中心及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淘宝网景顺长城基金淘 宝官方旗舰店) 2、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宋亚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项喻楠 传真:0512-69868389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东码头园区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85650920 传真号码:010-85657357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东方财富大厦 2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16)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程刚 电话:010-85892781 传真:010-579516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5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8)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1209 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孙晋峰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19)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长征、林凌 电话:010-58170943,010-58170918 传真: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2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4606-10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 7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0755-88394666 传真:0755-88394677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2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885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2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 陈攀 电话:010-57756019 传真:010-57756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5 网址:www.chtfund.com (24)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25)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1806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1806 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鄢萌莎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客户服务电话:4006-877-899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26)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晶晶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88067526 客户服务电话:010-88067525 网址:www.5irich.com (27)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99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手机客户端:天天盈基金 (2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赵沛然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公司网址:www.leadbank.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登记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赵如冰 电 话:0755-82370388-1668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杨波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陈熹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