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新战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5-07-22
民生加银新战略混合A
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7 月 2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新战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3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新 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1 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代码:001352)定于2015年7月24日起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 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 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 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每笔申购金额均不得低于100元(含申购费),超过 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 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表 1: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200万元 1.00% 2 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0万元≤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 每笔500元 说明:本基金目前无后端收费模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每笔最低赎回份额均为100份,本基金 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 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100份的最低限额规定。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 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定投不受上述业务规则限制 。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表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 天 1.50% 7 天≤T<30 天 0.75% 30 天≤T<1 年 0.50% 1 年≤T<2 年 0.25% 2 年≤T 0.00% 注:上表中,1年按365天计算。 3 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登记 之日起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 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 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 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 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 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 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4 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5.2 非直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5年7月2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 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网址:www.msjyfund.com.cn 5 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2 本公告仅对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 年5月23日《证券日报》上的《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7.3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 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