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新回报: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018-03-24
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修改对照表
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前言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 无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部分 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释义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
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部分 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
基金 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份额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
的申 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1
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修改对照表
购与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
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要的手续费,具体约定详见招募说明书。 续费,具体约定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
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
发生上述第 1、2、3、5、6、8、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
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修改对照表
(2)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无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出 2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 20%以内(含 2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前述
条款处理,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
合同 32 层 期 31-32 层
当事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人及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权利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法定代表人:彭纯
义务
第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部 …… ……
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交易
基金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
的投 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资 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
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3
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修改对照表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政府债券;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18)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
因证券或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 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或期货市场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部 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分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基金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资产
4
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修改对照表
估值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分 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基金 …… ……
的信 无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息披 (七)临时报告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 无 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
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2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回等重大事项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