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期)
2016-01-11
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 要 提 示
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4
月 30 日证监许可【2015】784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正式
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11 月 26 日(其
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设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48%)、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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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司(持股比例 2%)四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组织架构下设二十三个部门,
分别为股票投资部、研究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固定收益总部(下设公募投资部、非
公募投资部、固收研究部、运营交易室)、数量与指数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市场部、战略
客户部、互联网金融总部(下设电子商务部、平台创新部、研发部与技术支持部)、产品研
发与金融工程部、品牌管理与营销策划部、信息技术部、交易管理部、基金运营部、客户服
务部、国际业务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计划财务部以及行政部。
公司以“责任、回报、专业、进取”为经营理念,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企业精神,
致力于开拓基金及证券市场业务,以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和注重绩优、高成长的投资组合,
力求为投资者获得更大投资回报。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15 年 11 月 15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5 只 ETF 及 1 只 ETF 联接基金:大成中
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大
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证 500 深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中证 500 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 只 QDII 基金:大成标普 5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纳斯达
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 55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
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
成财富管理 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竞争优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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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金、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兴信用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丰财宝货
币市场基金、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正向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
金、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刘卓先生,董事长,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 6 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 年
8 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 年 4 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2012 年 11 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 年 12 月 15 日起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靳天鹏先生,副董事长,国际法学硕士。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任职于共青团河
南省委;1993 年 3 月至 12 月,任职于深圳市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1994 年 1 月至 6
月,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职于蛇口招商港务股份
有限公司;1997 年 5 月至 2015 年 1 月,先后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总部研究部研究
员,南方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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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总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罗登攀先生,董事、总经理,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
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毕马威(KPMG)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
以及 SLCG 证券诉讼和咨询公司合伙人;2009 年至 2012 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
划委专家顾问委员,机构部创新处负责人,兼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13 年 2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委会委员。2014 年 11 月 26 日起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3 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雄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1987 年 8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厦门大学财经系教师;1993 年 4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任人民日报社事业
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1999 年 2 月至今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裁、
总裁,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孙学林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在读。具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现任中国
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2 年 6 月起,兼任
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
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叶林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吉敏女士,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教研室主任,东北财经大
学金融学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东北财经大学开发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金融
业产业组织结构、银行业竞争方面的研究。参与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项国家社科基金、
三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多项省级创新团队项目,并负责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在
国内财经类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职正教授(博士生导师)
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系联合系主任,院长助理,北京大
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
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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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先生,监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 年被亚洲风
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授予“企业风险管理师”资格。2007 年起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常务副总裁(至 2012 年 7 月)、党委委员;2010 年 7 月起,兼任吉林省国家生物产
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2012 年 6 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 7 月起至今,任中
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蒋卫强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杭州益和电脑公
司开发部软件工程师。199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杭州新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商务
部高级程序员。1999 年 8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系统开发员、金
融工程部高级工程师、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现任
风险管理部总监。
吴萍女士,职工监事,文学学士。1991 年至 1992 年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
部会计。1993 年至 1998 年任日本三和银行深圳分行单证部、信贷部主任。1999 年至 2009
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高级经理。2010 年 6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现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 年-1994 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
公司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 年-1998 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
融服务总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理
部经理;1998 年 9 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 年 3 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 年 3 月—2015 年 7 月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钟鸣远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资金计划部职员,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
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总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2014 年 3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
助理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 月起任大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深
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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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5 年 1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
司副总经理。
温智敏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2000 至 2002 年就职于 Hunton & Williams
美国及国际律师事务所,2002 至 2006 年任中银国际投行业务副总裁,2006 至 2009 年任香
港三山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 至 2014 年任标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国投
行业务主管。2015 年 4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任首席战略官,2015 年 8 月起任
公司副总经理。
周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新疆精河县党委办公室机要员、新疆精河
县团委副书记、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体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党委书记、新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及少工委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及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负责人、中
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战略管理部项目经理。2005 年 1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监
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15 年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李本刚先生,管理学硕士。2001 年至 2010 年先后就职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关
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10 年 8 月加
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行业研究主管。2012 年 9 月 4 日至 2015
年 7 月 1 日任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 2 日起任大成内需
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4 月 16 日至 2015 年 7 月 2 日任大成消费主题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15 年 10 月 21 日任大成消费主题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5 月 14 日至 2015 年 5 月 25 日任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9 月 18 日起任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2)历任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焦巍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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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周德昕,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大成财富管理 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及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本刚,股
票投资部总监,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文祥,研究部总监兼任社保基金及机构投
资部总监,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于雷,交易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蒋卫强,风险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孙蓓琳,股票投资部混合组投资总监,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徐彦,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
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石国武,股票投资
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苏秉毅,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副总监,中证 500 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大成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5 楼、7 楼、18 楼、19 楼、38
楼、39 楼、40 楼、41 楼、42 楼、43 楼和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成立时间:1994 年 1 月 21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7,621,087,664 元
存续期间: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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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玮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广发证券成立于 1991 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先后于 2010 年和 2015 年
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0776.SZ,1776.HK)。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分公司 19 家、证券营业部 256 家,营业网点分布于全国
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广发证券旗下拥有五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是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发证
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控股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全资持有广发金融交易(英国)有限公
司(伦敦金属交易所 LME 第一类交易会员)和广发证券(加拿大)有限公司,形成了以证
券业务为核心、业务跨越境内外的金融控股集团架构。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广发证券注册资本 76.21 亿元,总资产 4,058.52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33.28 亿元;201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263.54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86 亿元。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
市值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
广发证券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从业经历,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员工的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分布合理,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的资产托管
从业人员团队。
(二)主要人员情况
孙树明先生自 2012 年 5 月起获委任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自 2015 年 3 月起兼
任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孙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4 年 8 月
至 1990 年 8 月历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主任科员,1990 年 8 月至 1994
年 9 月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1994 年 9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处长,
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河北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1996 年 3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00 年 6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中国银
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主任。孙先生于 1984 年 7 月取得位于武汉的湖北
财经学院(现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 1997 年 8 月取得位于北京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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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
杨龙先生自 2014 年 5 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天津市政府研究室科员,1993 年 8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天津水利局办公
室科员,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本公司深圳红宝路营业部总经理,1998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经纪业务总部常务副总经理
兼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2004 年 10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人力资源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银证通营销中心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联通华建网络
有限公司顾问,2009 年 1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彼同时于 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以及于 2011 年 9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深圳高新南一道证
券营业部总经理)。杨先生于 1988 年 6 月获得位于天津的南开大学经济学士学位,于 1991
年 7 月获得位于北京的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学位,于 2013 年 5 月取得香港科技大学高
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于 2003 年 12 月取得位于天津的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刘洋先生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国道富银行。刘
先生于 2000 年 7 月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并于 2003 年 7 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证券于 2014 年 5 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证券严格履
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基金托管服务。截至 2015 年 9 月,广
发证券已托管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
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3 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广发证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内部规章制度,防范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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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解基金托管业务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
保托管资产的运作及相关信息披露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相关合同、协议的规定;
保障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广发证券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和评价。广发
证券风险管理部负责拟定风险管理政策、对业务进行风险监控和评估;广发证券合规与法律
事务部负责托管业务法律审核与合规检查;广发证券稽核部对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进行独
立、客观的检查和监督。资产托管部设置专门的内部控制岗,配备了专职监察稽核人员,对
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各业务岗位在各自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广发证券制订了完善的托管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
理办法》、《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大纲》、《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
作规程》、《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业务基金清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监督管理规定》、《广
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印章及加密设
备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办法》、《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
务系统维护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岗位备份及员工轮岗管理规定》、《广发证
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密与档案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重大可
疑情况报告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应急处理流程》、《广发证券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
法》等。确保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
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
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
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工操作风险,技术系
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
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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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
议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
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
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
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王欢欢、白小雪
电话:0755-83195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0755-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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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3513925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bank.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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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7)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0 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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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22197874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热线:0755-961202、4006699999
网址:www.18ebank.com
(9)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s.com.cn
(1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1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40 层-43 层
法人代表: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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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12)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号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刘雨喻
联系电话:010-63229482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1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周睿
网址:www.shrcb.com
(14)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楼(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客服电话:021-68761616-8125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网址:www.tebon.com.cn
(1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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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0591-96326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278701/
传真:0591-87841150
网址:www.gfhfzq.com.cn
(1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1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8503
传真:021-68865938
网址:www.xcsc.com
(1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陈幸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客服电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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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21)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5、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5、6 楼
法定代表人:宋志江
客服电话:400-188-3888
联系人:李琳
电话:0755-82707857
传真:0755-23613751
网址:www.chinalions.com
(2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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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法定代表人:刘峻
联系人:覃清芳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网址:www.ghzq.com.cn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人代表:王宜四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2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027)87618882/(028) 86711410
传真:(027)87618863
公司网站:www.tfz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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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客服电话:0379-96699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胡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51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2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王天宇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585
网址:www.zzbank.cn
(28)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客服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联系人:卢琳
联系电话: 0371-68599287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2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徐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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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电话:025-58587018
传真:025-58588164
网址:www.jsbchina.cn
(31)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祥
联系人:孙琦
联系电话:043184999627
客服电话:400-88-96666(全国) 96666(吉林省)
网址:www.jlbank.com.cn
(32)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人:郭志文
联系人:遇玺
联系电话:0451-86779018
传真:0451-86779007
客服电话: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3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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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3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人代表:徐刚
联系人:彭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35)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中关村金融大厦(丹棱 soho)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3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联系人:宁博宇
网站: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3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联系人:徐诚
联系电话:021-3850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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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3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网站: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3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法定代表人:杨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网站:http://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3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29
联系人:范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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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 座4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 座40 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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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5 年 7 月 2 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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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2、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
以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业务
规则请见有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
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
申购费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
份额的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A 类申购费率 C 类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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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50 万 1.50%
50 万≤M<200 万 1.20% 0
200 万≤M<500 万 0.80%
M≥500 万 1000 元/笔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 赎回费率
T<7 天 1.50%
7 天≤T<30 天 0.75%
30 天≤T<6 个月 0.50%
A 类赎回费率
6 个月≤T<1 年 0.10%
1 年≤T<2 年 0.05%
T≥2 年 0%
T < 30 天 0.50%
C 类赎回费率
T≥ 30 天 0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
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
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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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已在本公司直销
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并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基金的养老金账户进行申购费率优惠。养
老金账户,包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
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
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
将其纳入养老金账户范围。养老金账户申购费率优惠的详细实施情况,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
的相关业务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支付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和赎回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
人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A 类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1.5%)=49261.08 元
申购费用=50000-49261.08=738.92 元
申购份额=49261.08/1.050=46915.31 份
即:投资人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 元,则其可得到 46915.31 份 A 类基金份额。
(2)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C 类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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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二:某投资人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 1.05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50000 元
申购费用=50000-50000=0 元
申购份额=50000/1.050=47619.05 份
即:投资人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 元,则其可得到 47619.05 份 C 类基金份额。
3、赎回金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本基金时缴纳赎回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净额为赎回金额扣
减赎回费用。
(1)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 A 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一: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赎回适用费率为 0.5%,假设赎回
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 元
赎回费用=11480×0.5%=57.40 元
净赎回金额=11480-57.40=11422.60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22.60 元。
(2)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二: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 30 天,则赎回适
用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 元
赎回费用=11480×0%=0 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11480.00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持有期大于 30 天,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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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A 基金份额净值=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总额/A 类基金份额总数
C 类基金份额净值=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总额/C 类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 T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
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在每个运作期的开放日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
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
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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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
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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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
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天但少于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
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
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
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它情况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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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
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 2 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
的标准收费。
(十五)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如果出现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办理转托管的销售机构因技术系统性能限制或其
它合理原因,可以暂停该业务或者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托管申请。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基金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服务,具体实
施方法以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十七)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八)基金份额的转让
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基金可以以除申购、赎回以外的其他交
易方式进行转让。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把握中国经济转型期的成长股投资机会,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和主动的投资管
理,拓展大类资产配置空间,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谋求资本的长期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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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
币市场工具等)、股指期货、权证、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债券、货币
市场工具、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 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
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分析,研判经济周期在美林投资时钟理论所处的阶段,综合评
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
地确定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上遵循“自上而下”的积极投资策略,并结合定性与定量
分析,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把握经济结
构转型期的成长股投资机会,投资于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
基金管理人认为,中国经济依靠传统的“投资推动”与“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已
经难以为继,长期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要素红利、人口红利以及全球化红利的势能都在
衰减。在人口红利消失、投资边际产出下降的情况下,中国经济走出增长困境需要依靠产业
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中国经济将在调结构、促改革的过程中寻找新的增长点和新动力。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主要采用优选个股的主动投资策略,获取超额收益。
优选个股是指积极、深入、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动态评估公司价值,当股价低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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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价值区域时,买入并持有;在股价回复到合理价值的过程中,分享股价提升带来的超额收
益。
在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中,本基金将以中国经济结构转型期的成长股投资机会作为
本基金的投资主线。将备选股票池成份股的动态性价比作为选择其进入投资组合的重要依
据,动态性价比主要根据上市公司未来两年的动态 PE 衡量。未来两年的动态 PE 由基金管理
人根据内外部研究资料并结合实地调研结果,在对备选股票池成份股未来两年业绩预测的基
础上,结合当前市场价格计算。基金管理人将对备选股票池成份股按行业进行动态性价比排
序,同时参考 PEG、PB、现金流估值等指标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定性分析,选择各行业中动态
性价比最优的股票买入,构建股票组合。
3、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审慎原则下参与一级市场新股与增发新股的申购。通过研究首次发行股票及
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分析新股内在价值、市场溢价率、中签率和申购机会成本
等综合评估申购收益率,从而制定相应的申购策略以及择时卖出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
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本基金通过分析未来市场
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综合考虑不同券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
素,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收益率曲线策
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
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
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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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 500 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选择中证 500 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分别作为基金股票资产和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等其他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500 指数综合反应沪深股市场内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
对沪深股市小盘股的整体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中债综合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
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
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
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
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1 权益投资 890,474,431.79 41.20
其中:股票 890,474,431.79 41.20
2 基金投资 - 0.00
3 固定收益投资 - 0.00
其中:债券 - 0.00
资产支持证券 - 0.00
4 贵金属投资 - 0.00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0.00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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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0.00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64,470,134.57 58.51
8 其他资产 6,288,461.00 0.29
9 合计 2,161,233,027.36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0,500,000.00 0.49
B 采矿业 - 0.00
C 制造业 593,267,463.09 27.6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D 10,473,190.20 0.49
供应业
E 建筑业 50,286,718.00 2.34
F 批发和零售业 -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488.00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0.0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I 201,493,394.12 9.39
务业
J 金融业 - 0.00
K 房地产业 - 0.0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74.44 0.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4,203,038.72 1.13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0.00
P 教育 - 0.00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0.0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43,465.22 0.01
S 综合 - 0.00
合计 890,474,431.79 41.51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002517 泰亚股份 2,861,040 119,276,757.60 5.56
2 002657 中科金财 1,203,706 73,317,732.46 3.42
3 600654 中安消 3,203,600 63,655,532.00 2.97
4 300224 正海磁材 2,306,581 57,895,183.10 2.70
5 300207 欣旺达 2,303,997 57,553,845.06 2.68
6 300007 汉威电子 1,098,184 48,616,605.68 2.27
7 002325 洪涛股份 3,822,600 41,781,018.00 1.95
8 600418 江淮汽车 3,089,108 41,023,354.24 1.91
9 300359 全通教育 470,732 36,895,974.16 1.72
10 002236 大华股份 999,772 33,802,291.32 1.58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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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
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
(3)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3.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4)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165,7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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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32,637.1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96,431.19
5 应收申购款 293,632.3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288,461.00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流通受限部分 占基金资
流通受限情况说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的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明
(元) 例(%)
1 600654 中安消 63,655,532.00 2.97 重大事项停牌
(6)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 A
净值 净值 业绩比 业绩比较
增长率 增长率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标准差 收益率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① ② ③ ④
2015.05.26—2015.09.30 -28.70% 1.99% -23.75% 2.35% -4.95% -0.36%
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C
净值 净值 业绩比 业绩比较
阶段 增长率 增长率 较基准 基准收益
标准差 收益率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① ② ③ ④
2015.05.26—2015.09.30 -29.00% 2.00% -23.75% 2.35% -5.25% -0.35%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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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
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05 月 26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注:1、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5 月 26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
年。
2、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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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在建仓期。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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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
金资产净值的 0.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
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
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
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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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2015年5月8日公布的《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
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八、基金的投资”部分。
5.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九、基金的业绩”部分。
6.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二、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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