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3-11-15
金鹰科技创新股票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科技创新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16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4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1月7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金鹰科技创新股票A 金鹰科技创新股票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1167 019093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5075 1.5046 截止基准日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 下属基金份 539,159,258.47 276,046,141.39 (单位:元) 额的相关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标 53,915,925.85 27,604,614.14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分红方案 0.7400 0.7400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第三次分红 注:根据《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本次分红方案是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十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74元和C类基金份额每十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74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1月16日 除息日 2023年11月16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1月20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23年11月1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为基金份额数,于2023年11月1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20日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赎回。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再投确 认日(2023年11月17日)开始计算。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6135-888)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欲了解本基金分红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