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活期添利:关于增加B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6-08-26
关于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加 B 类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证监许可【2014】1114 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
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8 月 29 日起增加 B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本
基金增加份额类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 B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 A 类和 B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
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并按
照不同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00903(现有基金
份额类别),B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03264(新增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申购
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B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基金费率及有关业务规则
1、基金费率:
1)本基金通常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
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
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
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
于本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2)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3)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
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
4)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除销售服务费费率、申购金额限制等事项不同外,
B 类基金份额相关规定与 A 类基金份额均保持一致。
2、有关业务规则:
1)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
资者,将按其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进行分类。
2)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500 万元,追加申购
的最低金额为 1 元。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类基金份额类别的
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
升级为上一类基金份额。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
该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
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类基金份额。
三、B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与基金收益公告
投资者可自 2016 年 8 月 29 日起办理本基金 B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将自有效申购份
额确认日起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披露。
四、B 类份额业务办理机构
目前,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等业务:
1、直销柜台信息如下: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 赵志刚
公司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2、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 B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机构,并
另行公告。
五、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和
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持
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
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适用于 A 类、B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询本基
金最新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时间、业务规则
等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 A 类份额仍按原有业务规则执行,A 类份额的代销机构可登录本公
司网站进行查询。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819-88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
附件:《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二部分释义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
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54、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5、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6、基金份额的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
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达到 B 类基
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
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
份额全部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57、基金份额的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
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
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
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
金份额全部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分类 八、基金份额分类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 1、基金份额分类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 根据销售服务费费率和申购金额限制的
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申购金额或持有份 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额数量、期限等条件对基金份额进行分类。 别,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各类
各类别基金份额可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
按不同费率收取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 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率。
有关基金份额分类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
届时将另行公告。 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
整并公告。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
依据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约定因申购、
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
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
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购各类基
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开始调整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
金份额达到上一类基金份额类别的最低
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
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
为上一类基金份额。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
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
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
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
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具体数量
限制及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
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升降
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开始调整之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于: 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
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
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
率; 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于: 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产净值、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会: 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基金份额的类别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各类别基
设置、调低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 金份额的类别设置、调低基金的销售服务
费方式; 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
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 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 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益率的非交易日。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值、各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
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予以公布。 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的 0.25%年费率计提。 为 0.25%,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份额持有人,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
H=E×0.25%÷当年天数 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费率。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01%,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份额持有人,应自其达到 B 类条件的开放
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二、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
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
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 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
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每万份基 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 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 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 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规定。
五、本基金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
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 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
第十八部分。 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
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 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年化收益率;
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 的计算方法如下:
的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 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见招募说明书。 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总额×10000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见招募说明
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书。
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 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 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 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登载 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在指定媒介上。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 定媒介上。
基金已实现收益、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认。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 日年
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
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和核查 和核查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7 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
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
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益、7 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 日年化收益率、
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
和方式 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 (1)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 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
日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 日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之前,必须保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
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 率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
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 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
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 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
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 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
基金管理人承担。 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
的时间及程序 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
后的价值。 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本基金通过每日 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本基金通过每
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 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两类基金份
保持为人民币 1.00 元。 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 1.00 元。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率,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按规定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 无误后,按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2.复核程序 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2.复核程序
后,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
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发送基金托管人, 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 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 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
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
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
进行。
九、基金收益分配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十、基金信息披露 十、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 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
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 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
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 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实现收益、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 日年化
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 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 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后,方可披露。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十一、基金费用 十一、基金费用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3、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的 0.25%年费率计提。 为 0.25%,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份额持有人,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
H=E×0.25%÷当年天数 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费率。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为 0.01%,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应自其达到 B 类条件的开放
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