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调整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5-06-02
国联安通盈混合
关于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鼓励广大投资者长期理财,保护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3日起对公司管理的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并将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根据《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相关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管理费率调整 本基金原有管理费率为1.5%/年,现调整本基金管理费率至0.9%/年。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及《托管协议》“第十一部分 基金费用”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订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摘要部分相应更新。 上述基金费率的调整,自2015年6月3日起生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本次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将在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时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更新。 3、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