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德国(DAX)ETF联接:2023年第4季度报告
2024-01-19
华安德国30(DAX)ETF联接(QDII)
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19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安国际龙头(DAX)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06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8 月 1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4,184,190.56 份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 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 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的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 税后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 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紧 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 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较高、 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德国证券市场上市的 德国企业,需要承担汇率风险、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 别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国际龙头(DAX)ETF 联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国际龙头(DAX)ETF 联接 A 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614 01501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116,744,946.59 份 37,439,243.97 份 额总额 境外资产托管人 英文名称:Brown Brothers Harriman Co. 中文名称: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303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8 月 8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 年 9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2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 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 相应调整。为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将在条件允许的 情况下投资于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期降低跟踪误差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 德国 DAX 指数(DAX Index)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的总收益指数收益 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德国证券市场上市的德国企 业,需要承担汇率风险、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 年 10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华安国际龙头(DAX)ETF 联接 A 华安国际龙头(DAX)ETF 联接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936,053.79 883,003.45 2.本期利润 17,774,982.22 4,916,039.1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482 0.124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7,731,619.32 53,614,204.8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37 1.432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自 2022 年 02 月 22 日起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国际龙头(DAX)ETF 联接 A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1.57% 0.76% 12.15% 0.76% -0.58% 0.00% 过去六个月 2.42% 0.79% 3.36% 0.81% -0.94% -0.02% 过去一年 20.76% 0.91% 25.94% 0.88% -5.18% 0.03% 过去三年 5.90% 1.11% 18.87% 1.11% -12.97% 0.00% 过去五年 41.02% 1.25% 56.25% 1.31% -15.23% -0.06% 自基金合同 43.70% 1.18% 71.06% 1.26% -27.36% -0.08% 生效起至今 华安国际龙头(DAX)ETF 联接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1.53% 0.75% 12.15% 0.76% -0.62% -0.01% 过去六个月 2.29% 0.79% 3.36% 0.81% -1.07% -0.02% 过去一年 20.54% 0.91% 25.94% 0.88% -5.40% 0.03%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14.74% 1.22% 23.74% 1.21% -9.00% 0.01%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自 2022 年 02 月 22 日起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自 2022 年 02 月 22 日起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硕士研究生,13 年基金行业从业经历。 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2010 年 7 月加入华安基金,历任基金运 营部基金会计、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分析 师、基金经理助理。2018 年 9 月起,同 时担任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 指数与量 基金(LOF)、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 化投资部 券投资基金(2022 年 12 月起,转型为 助理总 2018 年 9 月 华安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倪斌 监、本基 10 日 - 13 年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华安国 金的基金 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经理 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华安 CES 港股通 精选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6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三菱日联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的基金经理。2020 年 5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法国 CAC4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 理。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同时 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2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7 月,同时担任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11 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 申万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5 月起,同 时担任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6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沪港 深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0 月起,同 时担任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 年 4 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的基金经 理。2022 年 7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纳斯 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3 年 1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的基金经理。2023 年 12 月起,同时担 任华安恒生港股通中国央企红利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无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 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数为 1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四季度,受欧央行持续高利率影响,欧元区私人消费与投资部门及进一步收缩,景气趋势走弱,11 月德、法等国制造业和服务业 PMI 均在荣枯线之下,但已出现触底回升迹象。同时伴随着 油价下跌和商品通胀降温,欧元区最新 11 月 CPI 快速回落至最新 2.4%的低位,12 月欧央行维持 三大利率不变,暗示加息周期结束,在整体通胀大幅回落、货币宽松预期回升的背景下,DAX 指数报告期表现较好。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1.437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1.5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2.15%, 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1.432 元,本报告期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 11.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2.1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207,186,687.16 89.70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700,533.88 8.53 8 其他资产 4,092,938.71 1.77 9 合计 230,980,159.75 100.00 5.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公允价值(人民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币元) 净值比例 (%) 华安国际 龙头 (DAX)交 交易型开 华安基金 1 易型开放 股票型 放式 管理有限 207,186,687.16 93.60 式指数证 公司 券投资基 金 5.3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4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权益投资明细 5.5.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6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10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公允价值(人民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币元) 净值比例 (%) 华安国际 龙头 (DAX)交 交易型开 华安基金 1 易型开放 股票型 放式 管理有限 207,186,687.16 93.60 式指数证 公司 券投资基 金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6,992.1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4,085,946.52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4,092,938.71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安国际龙头(DAX)ETF 华安国际龙头(DAX)ETF 联接 A 联接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2,830,739.42 50,425,059.6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3,932,758.80 26,532,257.3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0,018,551.63 39,518,073.05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6,744,946.59 37,439,243.97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