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3-28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 年 03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 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3月25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 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9
§4 管理人报告......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4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14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4
§5 托管人报告......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5
§6 审计报告......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5
§7 年度财务报表......17
7.1 资产负债表...... 17
7.2 利润表......19
7.3 净资产变动表...... 20
7.4 报表附注...... 22
§8 投资组合报告......5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1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2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2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2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54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5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4
§11 重大事件揭示......5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5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5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9
§13 备查文件目录......5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59
13.2 存放地点...... 59
13.3 查阅方式...... 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江信聚福
基金主代码 000583
交易代码 0005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05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8,960,086.1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创造高于
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由于本基金存在开放期与封闭期,在开放期与封闭期将实
行不同的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
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
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在
封闭期内的投资将依托基金管理人自身信用评级体系和信用风
险控制措施。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实
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债券投资策略如下:
1、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对政府债券、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
价值分析,确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
调整,从而选择既能匹配目标久期、同时又能获得较高持有期
收益的类属债券配置比例。
2、久期管理策略
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
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
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
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
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
行动态调整。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买入并持有信用风险可承担、期限与收
益率相对合理的信用债券产品,获取票息收益。此外,本基金
还将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
动采用信用利差投资策略,获取利差收益。
5、本基金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债券等特殊固定收
益品种,将利用数量模型,对在其进行充分的定价评估的基础
上进行投资。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
业绩比较基准 后)+1.7%。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在每一封闭期的第一个工
作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利率进行最新
调整。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风险收益特征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
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原亮 王茵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10-57380885 010-63639180
人 电子邮箱 customer@jxfund.cn wangyin@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2-0583 95595
传真 010-57380988 010-63639132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1号楼3层101 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华熙LIVE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11号楼B座3层 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 100039 100033
法定代表人 孙桢磉 吴利军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
互联网网址 www.jxfund.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华熙LIVE中心11号楼B座3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
伙) 余杭塘路2301号海智中心4幢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465,744.86 3,454,456.32 2,664,486.35
本期利润 11,623,112.28 4,248,482.34 2,586,297.7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0607 0.0545 0.056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4.71% 4.44% 4.7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08% 4.32% 5.0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8,412,210.36 29,570,385.31 10,069,561.5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2317 0.1757 0.131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74,339,431.65 210,228,096.79 91,908,576.7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128 1.2493 1.1976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81.06% 72.30% 65.17%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15% 0.08% 0.62% 0.01% 0.53% 0.07%
过去六个月 1.56% 0.08% 1.25% 0.01% 0.31% 0.07%
过去一年 5.08% 0.06% 2.51% 0.01% 2.57% 0.05%
过去三年 15.11% 0.07% 7.93% 0.01% 7.18% 0.06%
过去五年 24.91% 0.08% 13.95% 0.01% 10.96%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81.06% 0.12% 37.08% 0.01% 43.98% 0.1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12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12]1717号文)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股东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恒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鹰潭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鹰潭聚福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目前,各家持股比例分别为:30%、17.5%、17.5%、17.5%、17.5%。公司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为: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同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祺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瑞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证券
姓名 职务 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马超然先生,硕士研究生。
自2013年起,先后就职于民
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天津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2022年11月加入江信
马超然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 11年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
06-29 - 固定收益投资总部。现担任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江
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江信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江信
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任免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或基金成立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形成涵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管理,涉及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等投资市场,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环节的公平交易机制。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不断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系统强制启动公平交易程序。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以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形
成涵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管理,涉及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等投资市场,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环节的公平交易机制。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严格贯彻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的原则,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公司不断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确保做好对公平交易各环节的监控和分析评估工作。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始终存在着市场判断与基本面走势的预期差,市场参与者的看法与经济政策取向并不一致,尤其是在时间与节奏上有显著不同,因而导致了市场波动幅度加大。2024年对于经济来说,是修炼内功的转型期,因而反映到经济数据与金融市场走势上低于市场参与者预期的概率比较大,这也是贯穿全年的主要矛盾。
以上是利率债的波动来源,对于信用债而言,受到金融机构风控要求与市场资金面的影响较大,应注意标的与负债端稳定性的匹配,才能避免交易冲击所带来的资本亏损。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注意持仓的分散度,以信用债作为票息收益的主要来源,通过利率债及时调整久期,保持杠杆操作的灵活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江信聚福基金份额净值为1.3128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基本面展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增长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的持续发力为2025年的经济增长保驾护航。外部态势非常复杂,确实对于经济发展的弹性带来很大挑战,但是以中国的经济体量,经济发展的底线始终是以我为主。5%左右的经济发展目标已经被市场所消化,未来的增量信息将集中于通胀预期变化,消费领域的增量变化。虽然基本面的变化难以一蹴而就,只要有积极的边际变化,市场将会给予充分定价。
政策面展望:货币政策适度宽松的基调在基本面扭转充分体现之前,大概率将会维持,尤其是2025年世界整体进入降息周期之后,货币政策的外部空间也会增加。2025年即便有出口上的潜在冲击,在保护内部经济发展的核心需求下,货币政策也将维持宽松的态势,需要修正的是市场对此可能超预期。
财政政策在2025年值得期待,一是有需求二是有基础,财政政策有发力的空间,经济增长目标也需要财政政策的保驾护航。房地产行业仍在调整期,基建从普遍需求转向攻坚克难与针对性改善,各方面都需要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有新的支持。
市场走势展望:从经济基本面的修复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来看,债券市场预计将处于牛市的轨道上不变,只是相较于过去两年顺畅的下行而言,2025年的波动可能显著加大虽然降息降准是应有之意,但是由于利率处于绝对值较低的位置,所以空间有限。与此同时,“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正在路上,这也是2025年市场走势的新变量。因此结合这些情况来看,利率债需要耐心等待脉冲式上行时建仓,通过适当的波段交易增厚收益,用以弥补较低的票息收益。信用债的流动性分化十分明显,从兑付风险上来看,城投债安全性较高,但是估值波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需要重视,市场参与者需要根据自身负债端情况调整投资方向。整体上看,2025年虽有颠簸,相信风景仍旧美丽。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同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负责人为公司总经理,成员包括投资、研究、会计、合规、风控等岗位资深人员。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正常,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中汇会审[2025]2375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江信聚福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
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信聚福投资基金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
产(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江信聚福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江信聚福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
其他信息包括《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
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
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
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
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
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
规定》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江信聚福投资基金的持续
务报表的责任 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
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江信聚福投资基金、终止运营
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江信聚福投资基金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江信聚福
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
表审计的责任 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
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
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
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
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
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江信聚福投资基金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
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
情况可能导致江信聚福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
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
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
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涂鹃珍 刘小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01号海智中心4幢
审计报告日期 2025-03-27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4,649,627.48 2,223,358.64
结算备付金 - 268,269.67
存出保证金 9,159.37 14,421.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11,143,456.84 176,297,671.6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89,185,262.34 148,035,019.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21,958,194.50 28,262,652.05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58,771,928.79 31,681,932.04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274,574,172.48 210,485,653.50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9,049.77 71,402.72
应付托管费 23,016.60 12,764.1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23,024.10 9,847.8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119,650.36 163,542.00
负债合计 234,740.83 257,556.7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208,960,086.13 168,273,060.95
未分配利润 7.4.7.8 65,379,345.52 41,955,035.84
净资产合计 274,339,431.65 210,228,096.7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74,574,172.48 210,485,653.50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
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4年01月01 2023年01月01
日至2024年12 日至2023年12
月31日 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2,796,806.31 5,535,661.82
1.利息收入 507,106.74 1,527,920.1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60,684.24 44,823.11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44,194.35 1,483,097.02
其他利息收入 2,228.15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132,331.40 3,213,610.1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9,918,325.69 3,181,397.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1,214,005.71 32,212.78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7 1,157,367.42 794,026.02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0.75 105.57
减:二、营业总支出 1,173,694.03 1,287,179.48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738,831.06 569,125.90
2.托管费 7.4.10.2.2 246,277.10 95,718.0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13,977.21 419,792.7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3,977.21 419,792.75
6.信用减值损失 - -
7.税金及附加 27,408.66 5,342.78
8.其他费用 7.4.7.19 147,200.00 197,2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11,623,112.28 4,248,482.34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623,112.28 4,248,482.3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623,112.28 4,248,482.34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168,273,060.95 41,955,035.84 210,228,096.79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168,273,060.95 41,955,035.84 210,228,096.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40,687,025.18 23,424,309.68 64,111,334.86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23,112.28 11,623,112.28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动数(净资产减 40,687,025.18 11,801,197.40 52,488,222.58
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9,916,458.42 26,858,629.39 116,775,087.81
2.基金赎回款 -49,229,433.24 -15,057,431.99 -64,286,865.23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动 - - -
(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208,960,086.13 65,379,345.52 274,339,431.65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76,738,615.54 15,169,961.21 91,908,576.75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76,738,615.54 15,169,961.21 91,908,576.75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91,534,445.41 26,785,074.63 118,319,520.0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48,482.34 4,248,482.34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动数(净资产减 91,534,445.41 22,536,592.29 114,071,037.70
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1,346,510.74 43,467,148.97 224,813,659.71
2.基金赎回款 -89,812,065.33 -20,930,556.68 -110,742,622.01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动
(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68,273,060.95 41,955,035.84 210,228,096.7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原亮 陈锦 刘健菲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42号文《关于核准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定期开放申购和赎回,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98,785,738.43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4]00018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8,839,914.3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4,175.9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不
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此限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7%。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在每一封闭期的第一个工作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利率进行最新调整。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03月27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同时参照《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基金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同时参照《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本基金没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基金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基金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基金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基金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基金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基金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基金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基金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基金,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基金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基金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基金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基金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基金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基金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
的会计错配,本基金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基金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金融资产和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利息收入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计息的金融工具,基金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分类为债权投资以及其他债权投资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返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确认为投资收益,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照票面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结转至投资收益。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票面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费用支出包括:管理人报酬、托管费、信息披露费用、与本基金相关的审计费和律师费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本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暂估业绩报酬为假设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按照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提业绩报酬前)清算,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未到期份额)至该日止持有期间的收益情况估算的业绩报酬。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支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超过0.001元时,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外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外币交易。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基金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基金的管理人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基金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基金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基金管理人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基金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2017)(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期本基金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期本基金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期本基金无差错更正事项。
7.4.6 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按3%税率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主要享有以下税收优惠: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4.本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4,649,627.48 2,223,358.64
等于:本金 4,645,353.38 2,221,113.21
加:应计利息 4,274.10 2,245.43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4,649,627.48 2,223,358.64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债 交易所市场 26,251,525.00 1,056,920.55 28,233,670.55 925,225.00
券 银行间市场 157,597,764.00 2,787,391.79 160,951,591.79 566,436.00
合计 183,849,289.00 3,844,312.34 189,185,262.34 1,491,661.00
资产支持证券 21,415,400.00 132,514.50 21,958,194.50 410,280.00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205,264,689.00 3,976,826.84 211,143,456.84 1,901,941.00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75,834,051.42 1,638,375.34 77,666,975.34 194,548.58
债 银行间市场
券 69,097,575.00 824,844.27 70,368,044.27 445,625.00
合计 144,931,626.42 2,463,219.61 148,035,019.61 640,173.58
资产支持证券 28,000,000.00 158,252.05 28,262,652.05 104,400.00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72,931,626.42 2,621,471.66 176,297,671.66 744,573.58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18,761,596.31 -
银行间市场 40,010,332.48 -
合计 58,771,928.79 -
项目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6,652,186.31 -
银行间市场 25,029,745.73 -
合计 31,681,932.04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其他资产(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等)。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
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9,650.36 3,542.00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9,650.36 3,542.00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10,000.00 160,000.00
合计 119,650.36 163,542.00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68,273,060.95 168,273,060.95
本期申购 89,916,458.42 89,916,458.4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9,229,433.24 -49,229,433.24
本期末 208,960,086.13 208,960,086.13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9,570,385.31 12,384,650.53 41,955,035.84
本期期初 29,570,385.31 12,384,650.53 41,955,035.84
本期利润 10,465,744.86 1,157,367.42 11,623,112.2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8,376,080.19 3,425,117.21 11,801,197.40
其中:基金申购款 19,199,237.21 7,659,392.18 26,858,629.39
基金赎回款 -10,823,157.02 -4,234,274.97 -15,057,431.9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8,412,210.36 16,967,135.16 65,379,345.52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
2月31日 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0,643.32 33,479.0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9,710.89 11,199.28
其他 330.03 144.78
合计 60,684.24 44,823.11
注:本报告期内“其他”为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基金投资收益。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 2023年01月01日至202
24年12月31日 3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6,795,660.10 2,597,800.60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 3,122,665.59 583,596.72
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9,918,325.69 3,181,397.32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
2024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交总额 654,064,116.02 315,104,606.76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付)成本总额 643,016,342.42 310,125,625.34
减:应计利息总额 7,915,708.01 4,387,980.25
减:交易费用 9,400.00 7,404.45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122,665.59 583,596.72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 2023年01月01日至2
2024年12月31日 023年12月31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1,214,005.71 32,212.7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 - -
证券差价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1,214,005.71 32,212.78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
4年12月31日 12月31日
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交总额 18,161,439.75 -
减: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本总额 17,577,600.00 -
减:应计利息总额 583,839.75 -
减:交易费用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期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股利收益。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4年01月01日至202 2023年01月01日至202
4年12月31日 3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157,367.42 794,026.02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851,487.42 689,626.0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305,880.00 104,400.00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1,157,367.42 794,026.02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
月31日 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0.75 105.57
合计 0.75 105.57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
日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30,000.00 80,000.00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80,000.00
帐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其他费用 1,200.00 1,200.00
合计 147,200.00 197,200.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止本报告期期末(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去年同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称 占当期债券成 占当期债券成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国盛证券 - - 30,243,119.93 6.47%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称 占当期债券回购 占当期债券回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盛证券 - - 195,268,000.00 10.17%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 2023年01月01日至2
2024年12月31日 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38,831.06 569,125.90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23,253.01 67,895.90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615,578.05 501,230.00
注: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
4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46,277.10 95,718.05
注: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10.2.3 销售服务费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向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
大银行
股份有 4,649,627.48 50,643.32 2,223,358.64 33,479.05
限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7.4.11 利润分配情况--固定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之外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利润分配情况。
7.4.12 期末(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1.风险管理政策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2.风险治理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三级构成:第一级次为董事会层面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第二级次为经营层面的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风控稽核总部;第三级次为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信用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存款、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等。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托管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银行系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本基金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A-1 0.00 0.00
A-1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0.00 14,076,790.17
合计 - 14,076,790.17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A-1 0.00 0.00
A-1以下 0.00 0.00
未评级 21,958,194.50 28,262,652.05
合计 21,958,194.50 28,262,652.05
注:本期末未评级部分债项级别为 AAAsf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AAA 14,749,838.36 30,519,822.31
AAA以下 174,435,423.98 72,214,166.03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189,185,262.34 102,733,988.34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AAA 0.00 0.00
AAA以下 6,586,083.97 0.00
未评级 15,372,110.53 28,262,652.05
合计 21,958,194.50 28,262,652.05
注:本期末未评级部分债项级别为 AAAsf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是在某种情况下因市场交易量不足,某些投资品种的流动性不佳,可能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进而影响到基金投资收益的实现;二是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将会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或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内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期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基金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因此除附注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所承担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4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
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投资等。本
基金的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
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部分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
风险。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4,649,627.48 - - - 4,649,627.48
存出保证金 9,159.37 - - - 9,159.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86,083.97 153,779,720.81 50,777,652.06 - 211,143,456.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8,771,928.79 - - - 58,771,928.79
资产总计 70,016,799.61 153,779,720.81 50,777,652.06 - 274,574,172.48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69,049.77 69,049.77
应付托管费 - - - 23,016.60 23,016.60
应交税费 - - - 23,024.10 23,024.10
其他负债 - - - 119,650.36 119,650.36
负债总计 - - - 234,740.83 234,740.83
利率敏感度缺口 70,016,799.61 153,779,720.81 50,777,652.06 -234,740.83 274,339,431.65
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2,223,358.64 - - - 2,223,358.64
结算备付金 268,269.67 - - - 268,269.67
存出保证金 14,421.49 - - - 14,421.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61,457,529.07 104,747,076.84 10,093,065.75 - 176,297,671.6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1,681,932.04 - - - 31,681,932.04
资产总计 95,645,510.91 104,747,076.84 10,093,065.75 - 210,485,653.50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71,402.72 71,402.72
应付托管费 - - - 12,764.18 12,764.18
应交税费 - - - 9,847.81 9,847.81
其他负债 - - - 163,542.00 163,542.00
负债总计 - - - 257,556.71 257,556.71
利率敏感度缺口 95,645,510.91 104,747,076.84 10,093,065.75 -257,556.71 210,228,096.79
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
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分析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市场利率上升25.00bp -1,805,011.46 -1,051,325.67
市场利率下降25.00bp 1,829,261.65 1,064,115.36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主要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基金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
险不重大。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为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因素发生变动时产生的价格波
动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所面临的其他价格
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
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此限制)。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因此无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因此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211,143,456.84 176,297,671.66
第三层次 - -
合计 211,143,456.84 176,297,671.66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情况。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情况。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11,143,456.84 76.90
其中:债券 189,185,262.34 68.90
资产支持证券 21,958,194.50 8.00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8,771,928.79 21.4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49,627.48 1.69
8 其他各项资产 9,159.37 0.00
9 合计 274,574,172.48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8,233,670.55 10.2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60,951,591.79 58.6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89,185,262.34 68.9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占基金资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例(%)
1 102481634 24潍坊水务MTN002 200,000 21,505,128.77 7.84
2 271098 24平财01 190,000 20,682,723.29 7.54
3 102482681 24鲁商MTN004 200,000 20,459,041.10 7.46
4 102483762 24临沂财金MTN002 200,000 20,319,578.08 7.41
5 102483024 24鑫诚恒业MTN002 200,000 20,208,136.99 7.3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号 比例(%)
1 260454 远志03A2 180,000 14,366,622.31 5.24
2 261760 诚泰18A2 100,000 6,586,083.97 2.40
3 144505 24YJ1A2 10,000 1,005,488.22 0.3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除以下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所持有的24鑫诚恒业MTN002(代码:102483024.IN)的发行主体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鲁证监措施[2024]11号)。8.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投资于超过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159.37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159.3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1,199 174,278.64 193,796,027.00 92.74% 15,164,059.13 7.2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本基金于2014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发起人所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均已过3年的锁定期,本报告不再列示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5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198,839,914.3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68,273,060.9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89,916,458.4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9,229,433.2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8,960,086.13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原首席信息官付明先生于2024年5月10日离任,原亮先生代任首席信息官;2024年5月10日原副总经理郑昱先生、王安良先生、李震先生、汪鹏先生离任。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于2024年11月20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照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第一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为人民币叁万(30,000.00)元整。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管理人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北京证监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管理人被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股权、经营管理及部分资产管理业务等方面存在
问题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管理人已就前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报至北京证
出整改意见) 监局。截至报告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问题
已整改完毕,其余问题正在有序改进
其他 -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单元 备
成交 占当期股票成交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注
数量 金额 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德邦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国盛证券 2 - - - - -
恒泰证券 2 - - - - -
上海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2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2 - - - - -
中邮证券 2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 占当 占当
占当期 债券回 期权 期基
券商名称 债券成 成交 证成 成交 金成
成交金额 交总额 成交金额 购成交 金额 金额
总额的 交总 交总
的比例 比例 额的 额的
比例 比例
德邦证券 - - - - - - - -
广发证券 91,508,180.00 13.39%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360,944,140.00 52.81% 477,686,000.00 44.07% - - - -
国金证券 11,173,000.00 1.63% 40,064,000.00 3.70% - - - -
国盛证券 - - - - - - - -
恒泰证券 119,737,115.00 17.52% 471,695,000.00 43.52% - - - -
上海证券 - -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40,305,120.00 5.90% 20,200,000.00 1.86% - - - -
中泰证券 - -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 - - - - - - -
中邮证券 59,825,215.00 8.75% 74,300,000.00 6.85%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 法定披露
方式 日期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网站
1 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1号) 2024-01-04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产 网站
2 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1次) 2024-01-04
3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 网站 2024-01-19
3年第四季度报告
4 江信基金2023年第四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4-01-19
5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 网站 2024-03-29
3年年度报告
6 江信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4-03-29
7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 网站 2024-04-19
4年第1季度报告
8 江信基金2024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4-04-19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网站、证券
9 日报 2024-05-11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网站
10 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2号) 2024-05-20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产 网站
11 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2次) 2024-05-20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网站、证券
12 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2024年06月) 日报 2024-06-03
13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 网站 2024-07-19
4年第2季度报告
14 江信基金2024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4-07-19
15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 网站 2024-08-29
4年中期报告
16 江信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4-08-29
关于警惕冒用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义进行诈 网站、证券
17 骗活动的特别提示公告 日报 2024-09-24
18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 网站 2024-10-25
4年第3季度报告
19 江信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 2024-10-25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网站、证券
20 公告 日报 2024-11-20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乾道基金销售有 网站、证券
21 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日报 2024-11-25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网站、证券
22 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2024年12月) 日报 2024-12-0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序 达到或者超过20%的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号
别 时间区间
1 20240101-20241208 42,654,419.81 42,567,061.52 42,654,419.81 42,567,061.52 20.37%
机 20241211-20241231
构 2 20240101-20241231 80,326,933.89 - - 80,326,933.89 38.44%
3 20241209-20241210 - 38,770,936.72 - 38,770,936.72 18.55%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了单一投资者份额占比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未来本基金如果出现巨额赎回甚至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可能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的影
响;极端情况下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发生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若个别投资者巨额赎回后本基金连续60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或者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 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jxfund.cn。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