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信聚福:201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2015-05-28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江信聚福
基金主代码 00058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5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有关规定及《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
公告依据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江
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江信聚福:关于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相关条款变更及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等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年5月26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1.0740
元)
截止收益分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51,597,906.47
配基准日的 (单位: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41,278,325.18
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58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5年第一次分红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
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
润的80%。
(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最低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80%,共计:41,278,325.18元(每10份最低分配金额0.4691元),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分0.5800
元,大于最低分配金额;本次分红总分配金额占可分配利润的98.91%。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年5月29日
除息日 2015年5月2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年6月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份额持有人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日为:2015年5
月29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6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月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2015年6月2日起查询。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
日:2015年6月2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
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
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
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
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
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
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5年5月28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
续。
(4)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6月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xfund.cn,客户服务电话:010-57380999。
②基金代销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
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