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竞争力混合:关于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计提管理费的公告
2019-10-25
关于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计提管
理费的公告
《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生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中邮
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采用浮动管理
费率收取管理费,即:
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日之前(不含该日)连续
一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进行比较。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期间截止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期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期间起始日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100%
其中:
如期间起始日(或期间截止日)为非工作日,则期间起始日(或期间截止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取期间
起始日(或期间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分红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自基金成立至指定交易日基金份额累计分红之和
1)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高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与该
日业绩比较基准小数点后位数相同)时,该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季度对日(不含该日)基金的管理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3.0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等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时,该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季度对日(不含该
日)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低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时,该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季度对日(不含该
日)本基金将不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在该日之前(不含该日)连续一年
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和每个季度对日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确定该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季度对日
(不含该日)的基金管理费率,管理费率确定后在该季度内保持不变;自下一个季度对日起,按照新的季
度对日之前(不含该日)连续一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比较的结果确定之后一
个季度的管理费率;以此类推。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季度对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本
基金在该日之前(不含该日)连续一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为 14.9%,高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
3.5%。根据上述规则,本基金自 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下一季度对日(不含对日),即 2019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20 年 1 月 22 日期间,适用的年管理费率为 3%。其后,基金管理人将视本基金下一季度对日之前
(不含该日)连续一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结果,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维持现有或适时调整管理费收费标准。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如有疑问,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