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货币:关于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鑫元货币基金T+0快速取现业务部分业务规则变更的公告
2016-01-27
鑫元货币A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 的鑫元货币基金T+0快速取现业务部分业务规则变更的公告 一、业务规则变更情况 自2016年1月29日起,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银行”)合作的鑫元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鑫元货币”)T+0 快速取现业务(以下简称“快速取现业务”)中相关公告、业务规则及协议中涉及的快速取 现业务垫资方式均由本公司垫资变更为郑州银行垫资。相关情况如下: 1、变更前:快速取现业务指投资者通过郑州银行指定平台“薪添利”开立基金交易账 户持有公告适用范围内的鑫元货币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急需资金时,可向郑州银行申请鑫元 货币快速取现业务,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快速过户给本公司,通过郑州银行验证后,本 公司委托郑州银行从本公司在郑州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实时支付过户基金份额对应的提现资 金至投资者货币基金关联的郑州银行资金账户中。经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过户申请和强 制赎回后,赎回款用于归还本公司已经垫付的款项。 2、变更后:快速取现业务指投资者通过郑州银行指定平台“薪添利”开立基金交易账 户持有公告适用范围内的鑫元货币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急需资金时,可向郑州银行申请鑫元 货币快速取现业务,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快速过户,通过郑州银行验证后,由郑州银行 实时支付过户基金份额对应的提现资金至投资者货币基金关联的郑州银行资金账户中。经过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过户申请和强制赎回后,赎回款用于归还垫资方已经垫付的款项。 二、 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鑫元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0483),服务对象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郑州银行的规定,在郑州银行指定平台“薪添利”开立交 易账户并持有鑫元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者。如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渠道持有的鑫元货 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超过500万份(含),则自动升级至鑫元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B类份额 不提供快速取现功能。 如未来本公司和郑州银行协商一致调整快速取现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届时将由本公司 另行公告。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相关业务规则的变更仅涉及垫资方式的变更,不对投资者目前业务的正常使用和投 资者合法权益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2、 本公告未涉及的业务规则以原公告、业务规则及相关协议文本为准; 3、 就本公司与郑州银行合作的鑫元货币基金T+0快速取现业务及“薪添利”业务,投 资者已与本公司、郑州银行签署的《薪添利业务的三方服务协议》中涉及相关发生变更的业 务规则的条款,自2016年1月29日起以本公告中内容为准,无需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投资者 于公告后继续使用相关业务的,视为接受该变更; 4、 今后本公司与郑州银行合作的鑫元货币基金T+0快速取现业务及“薪添利”业务如 对具体业务规则进行变更,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对投资者业务使用不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本公司、郑州银行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 zzbank.cn 客服电话:967585(河南地区)、 4000-967585(全国) 2、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xyam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021-686196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 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 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