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货币:关于恢复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5-08-20
鑫元货币A
关于鑫元货币市场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大 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8 月 20 日 第 1 页 共2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483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及《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鑫元货币市场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 恢复大额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8 月 24 日 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 年 8 月 24 日 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 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 原因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货币 A 鑫元货币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83 000484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鑫元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起有权拒绝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金额大于 5000 万元的大额申购和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详见 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告);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24 日起恢复 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和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606-6188 (免长途通话费)、 021-68619600,或登录公司网站 www.xyamc.com 获取相关信息。 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 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 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0 日 第 2 页 共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