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关于新增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5-11-12
景顺鑫月薪定期债券
关于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 和“中信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 2015 年 11 月 12 日起,新增中国建设银行、招 商银行和中信银行销售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00046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信息 1、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89937369 传真:010- 85230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