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2022-06-22
嘉实新兴市场A1(QDII)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2年6月20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债券“BOAD 4.7 10/22/31 REGS”采用彭博BVAL估值。 基金管理人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恢复彭博BGN估值,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 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