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安鑫:关于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公告
2019-08-02
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
关于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润元大安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对华润元大安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 C 类基金 份额(C 类份额代码:007632)。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 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两类份额之间可相 关转换,不收取基金转换费。3 个工作日以后,两类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二、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 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 7 日≤N〈30 日 0.50% N≥30 日 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 份额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 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3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 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相关业务安排 1.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新增 C 类基金份额暂时只对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放,今后若调整或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 笔 10 元人民币。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单笔赎回的 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若届时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 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四、重要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在本基金下次定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招募说明 书相应内容进行更新。 2.为方便投资者,本公司将修订后的《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在官网上披露。投资者欲 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 服务电话(4000-1000-8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 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