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裕益混合:《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018-03-24
博时裕益混合
《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第 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部 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前言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二 无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部 分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释义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 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部 分 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基 金 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 1 份 额 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的 申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购 与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 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 受基金申购申请。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决定暂停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人决定暂停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2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 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 理人有权对其进行延期办理(被延期赎回的赎回申请,将自动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份额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 10%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 “(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 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3、巨额赎回的公告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 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 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公告。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 分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 金 法定代表人:杨鶤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3 合 同 当 事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人 及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权 利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义务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 部 …… …… 分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等权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等权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基 金 0-95%,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固定 0-95%,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固定 的 投 收益类证券(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 收益类证券(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 资 总值的 0-100%,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主总值的 0-100%,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主 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央票、 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央票、 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 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4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21)、(22)项外,因证券期货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 部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分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基 金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应当暂停估值; 资 产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估值 第 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 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分 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基 金 …… …… 5 的 信 无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 息 披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 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回等重大事项时; 第 二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内容修订与正文保持一致。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6 《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 法定代表人:杨鶤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金托管 注册资本:2.5 亿元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协议当 事人 (二) 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等权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等权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固定 0-95%,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固定 收益类证券(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 收益类证券(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 三、基 总值的 0-100%,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 总值的 0-100%,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 金托管 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央票、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央票、 人对基 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金管理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人的业 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 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 务监督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和核查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 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1.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11.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7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12. 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 12. 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 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 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 全部开放 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托管的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19.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8、11、19、20 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定的,从其规定。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八、基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金资产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应当暂停估值; 净值计 4. 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 算和会 形。 计核算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