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25-12-23
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 除外)所持 有的“中微公司(代码:688012)”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同时,对 ETF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 ETF,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估值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