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的公告
2018-10-1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的公告
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和保持基金的平稳运行,根据《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8 年 10 月 16 日起取消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0128)、B 类基金份额(基金
代码:000129)之间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1、本基金取消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即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达到或
超过 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目前设定为 500 万份)折算要求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
构将不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将其在该基金账户上保留的 A 类
基金份额自动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时,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将不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将其在该基
金账户上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自动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2、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公司有权对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升降
级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3、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最新一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业务调整进行相应修订。
4、关于本基金的其他运作事宜,详情请见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
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dcfund.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
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
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