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1-03-31
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中国”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 )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3月31日起在恒生中国、万和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新增上线代销机构 开通业务类型
华夏沪深 联接
300ETF A 000051
华夏沪深 联接
300ETF C 005658
申购 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
、 、 、
恒生中国
申购业务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联接
100ETF A 008199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联接
100ETF C 008200
申购 转换
、 、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混合 万和证券 可自每份基金份额持
(
009010
有期到期日起办理赎回业
务
。)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恒生中国客户服务电话:800-830-8008、400-830-8008;
恒生中国网站:www.hangseng.com.cn;
(二)万和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882;
万和证券网站:http://www.wanhesec.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混合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确认日为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该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